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摸清龙岗区的碳家底,探寻龙岗区高质量实现碳达峰、高水平迈向碳中和的路径,打造全国具有引领性的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委托专业机构提供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机构报名。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

  协助我局开展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研究,计算分析龙岗区碳排放现状和排放源构成,识别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存在的问题,研判未来碳排放总量发展趋势,确定低碳发展目标,制定绿色低碳发展任务和行动计划。编制《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报告。

  (三)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90.71万元(人民币)包干价。

  二、咨询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以及龙岗区和低碳城的发展定位,通过现场摸查、调研收资的方式,全面摸清龙岗区二氧化碳排放历史、认清排放现状、分析排放趋势的基础上,研究符合龙岗区情的、具有实操性的节能减碳行动方案,为促进龙岗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指明方向。同时做好与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对接,为推动本区低碳发展提供综合方案、行动指导。完成《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报告编制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报名;

  (二)具有工程咨询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有节能减碳,绿色环保,能源发展规划等相关项目经验;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等;

  2.单位书面声明函,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不良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3.技术方案说明,包括:项目理解、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进度安排、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和团队人员情况、质量保障措施等;

  4.报价函及明细说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三个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出日与报名截止日之间;

  6.以往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以上第1-5项为必报材料;第6-7项为选报材料,如有请提供,可适当增加评审优势。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18:00前

  (三)报名方式

  通过现场方式进行报名,以采购方收到清单材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时间作为机构报名时间。

  五、评审方式

  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综合评分表见附件),通过对各报名机构资质、技术方案、报价、以往项目经验、获得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确定意向服务机构。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刘怀志

  联系电话:0755-89903959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728办公室

  附件:龙岗区节能减碳提升项目服务自行采购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