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市民电话咨询或到本馆查询有关人事档案、消防档案、工程档案、国土档案、产权资料等档案资料相关事宜,为方便市民利用,特告示如下:
1、(社会人员)人事档案属于人才交流中心管理,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位于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龙岗职业介绍所四楼;
2、消防档案属于消防大队管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大队位于龙岗中心城平安路;
3、工程、城建档案属于建设局下设的城建档案室管理,龙岗区城建档案室位于龙岗区建设大厦三楼;
4、国土、产权登记等资料属于国土规划管理局档案室管理,档案室档案存放窗口及查询窗口分离,存放窗口位于龙岗区建设大厦,查询窗口位于外包机构(龙岗汽车站旁)。
本馆保存的纸制档案主要是龙岗区机关文书、婚姻档案(2004年以前)等。
深圳市龙岗区档案馆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