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质量,确保对全区自然村落的认定客观、准确,符合实际,没有遗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结果公示的通知》(粤志办函〔2017〕38号)精神,以及深圳市史志办《关于转发省志办关于做好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结果公示的通知》(深史办函〔2017〕10号)要求,现将全区各街道上报的自然村落名单予以公示,敬请全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中认定的自然村落的数量和名称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可来人来函于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前向龙岗区史志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谭智仁,联系电话:28924497
传真:28945774、28924496
附件:龙岗区自然村落名单(共281个)
龙岗区史志办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