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3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5年1月27日在龙岗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龙岗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第一部分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大民生投入,厉行勤俭节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83,675万元,增长21.1%,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358,635万元,增长15.47%;地税部门组织收入1,139,523万元,增长26.38%;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85,517万元,下降10.44%。主要收入项目是:

  (一)增值税收入266,857万元,增长0.05%。

  (二)营业税收入331,134万元,增长20.51%。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166,983万元,增长74.12%。

  (四)个人所得税收入230,990万元,增长39.24%。

  (五)其他税种收入502,194万元,增长22.81%。

  (六)非税收入85,517万元,下降10.44%。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4,6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8,24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95,175万元、调入资金48,446万元和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1,990,217万元,增长32.62%。【注1】

  2014年,全区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64,753万元,增长29.38%。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522万元,下降17.32%,主要是我区党政机关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支出超额完成压减目标;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经费下降;三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4年起“计划生育支出”功能科目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相应减少19,494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150,120万元,增长1.29%,主要是我区公检法司系统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

  (三)教育支出328,395万元,增长31.56%,主要是我区教育系统(包括89所生均拨款公办学校、5829名正编教师、3013名代课教师和126,202名学生)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住房改革政策,发放教育系统已审核部分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42,018万元;二是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细分支出功能科目,将原列“其他支出”科目的区属公立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2,000万元和教育类债务还本付息资金20,000万元调整至“教育支出”科目。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45万元,增长23.47%,主要是我区文体部门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细分支出功能科目,将原列“其他支出”科目的“三馆一城”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和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调整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1万元,下降4%,主要是我区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就业扶持政策调整,我区就业补助支出减少3681万元(市对区补助减少);二是考虑到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历年结余较多,2014年减少安排该项支出3200万元。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972万元,增长60.68%,主要是我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系统(包括12家公立医院和7家卫生监督所)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继续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社康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经费12,000万元,增加2000万元;二是落实医疗及药品降价政策性补助经费15,000万元,增加4000万元;三是落实住房改革政策,发放医疗卫生系统已审核部分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6718万元;四是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细分支出功能科目,将原列“其他支出”科目的区属公立医院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5,000万元和医疗卫生类债务还本付息资金7800万元调整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五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4年起“计划生育支出功能”科目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相应增加19,494万元。

  (七)节能环保支出7495万元,增长7.12%,主要是我区环保部门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节能环保宣传、环境执法和监测投入。

  (八)城乡社区支出266,974万元,下降7.64%,主要是我区城管部门和8个街道办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支出超额完成压减目标;二是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经费下降。

  (九)农林水支出41,455万元,增长3.81%,主要是我区农林水部门行政运行和履行部门职能所需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排水管网运行维护、河道管养(保洁)等投入;二是加大三防工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及维修和森林保护等投入。

  (十)交通运输支出37,434万元,下降11.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几项大额支出的增减变动:一是2014年起市财政委调整公交改革区分担经费上缴方式,当年区财政安排的公交改革区分担经费42,000万元由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改为上解支出;二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安排区城投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中心城环线一期项目资本金;三是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细分支出功能科目,将原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调整至“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97,439万元,增长418.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累计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69,986万元,其中市财政债券转贷收入安排50,000万元;二是落实住房改革政策,发放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已审核部分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27,299万元。

  (十二)除上述11项支出外的其他支出532,301万元,增长93.2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投入力度,落实基本建设支出158,000万元,增加83,000万元;二是积极应对政府性债务偿还高峰,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本息支出187,500万元,增加57,500万元;三是继续实施预算稳定调节金机制,2014年财政超收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600万元。【注2】

  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支出124,153万元,财政总支出1,988,906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余1311万元。【注3】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纳入财政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土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电力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2项资金。其中国土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体育彩票公益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由市统一收缴,再按规定比例或专项下达项目经费的形式,转移支付下拨到我区;电力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由我区职能部门通过非税征管系统上缴区财政专户。

  2014年,全区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6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6,546万元增收286,654万元,主要收入项目是:

  (一)国土基金收入377,648万元,增收264,6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区城市更新土地出让面积比年初预期增加,且出让地价较高,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181,694万元;市财政拨付我区国有土地储备征地返还资金30,274万元;市财政冲销我区国土基金收入(我区以前年度基建借款,需列收入再冲销)52,284万元;规划国土监察补助400万元。

  (二)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54,374万元,增收14,37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2014年秋季中小学生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三)电力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收入10,638万元,减收1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用电量减少。

  (四)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204万元,减收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房地产市场降温,向企业征收的此项收费减少。

  (五)散装水泥基金收入15万元,减收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房地产市场降温,向企业征收的此项收费减少。

  (六)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21万元,增收17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返拨我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增加。

  (七)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1908万元,增收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返拨我区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成收入增加。

  (八)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4192万元,增收319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增加安排我区“星光老人之家”等社会福利项目。

  (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055万元,增收55万元。

  (十)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496万元,增收3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增加安排我区储备土地清理执法专项行动补助。

  (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122万元,增收3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增加安排我区基本农田建设和维护项目补助。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27万元,增收32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增加安排我区宣传文化事业项目补助。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46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2,680万元增支290,5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国土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377,648万元,增支264,652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市路隧基金8938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资金9689万元,偿还基建贷款本息33,339万元,安排归还区国有土地储备征地拆迁返还资金7000万元,征地拆迁支出60,000万元,偿还征地拆迁项目贷款还本付息资金175,724万元,国有土地储备征地拆迁返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缺口30,274万元,归还市财政大运新城、布吉枢纽、厦深铁路拆迁项目借款合计52,284万元,规划国土监察支出400万元。

  (二)地方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4,374万元,增支14,374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和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设备设施、500万元以内的校舍修缮改造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以及其他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安排的项目等支出。

  (三)电力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安排的支出10,638万元,减支287万元,主要用于电力设施维护以及路灯电费支出。

  (四)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安排的支出204万元,减支6万元,主要用于推广建材节能减排、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支出。

  (五)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15万元,减支5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推广与宣传支出。

  (六)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221万元,增支131万元,主要用于“万村绿”项目及林业恢复管理支出。

  (七)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908万元,增支488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路径、体育场地新建及维护、体育器材购置及维护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等支出。

  (八)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192万元,增支3192万元,主要用于“星光老人之家”建设及运营等社会福利项目支出。

  (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的支出7055万元,增支103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和培训等残疾人服务项目支出。

  (十)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496万元,增支3,496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十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3122万元,增支3122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支出。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的支出327万元,增支327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文化事业支出。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三、2014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保持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稳定增长。2014年,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实施“高端引领、创新驱动”战略,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有力带动财税收入实现良性增长。2014年全口径工商税收收入达到4,133,925万元、增长21.1%,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税收10,667万元。我区财政收入在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质量仍保持在较高水平,税收分成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94.6%,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3.61%,充分体现了经济转型发展成果。

  (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切实改善民生福祉。2014年,我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力投入重点向民生、向基层倾斜,逐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力水平相匹配的民生保障机制,区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1,030,8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5.28%,增长23.53%。

  (三)科学安排财政资金,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建设。一是统筹做好基建资金保障和政府融资贷款本息偿还安排。2014年,我区累计拨付市、区基本建设资金552,200万元,并积极向市财政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我区50,000万元,重点投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推动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的宜居宜业新城区;通过预算安排的偿债准备金、统租物业租金、融资补贴经费和国土基金偿还贷款本息支出等方式,偿还政府融资到期贷款本息293,536万元。二是服务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我区着力打造最优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全年累计投入12,000万元资助了439个公共技术平台、创新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研制、知识产权创造、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新类项目,投入住房补贴、人才津贴等962万元资助奖励引进19个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投入1438万元实施“优才”工程、“专家提升计划”等政策,加快释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和优势。强化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累计投入3100万元扶持碳清单核查、低碳社区试点、能源审计等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类项目。落实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投入,累计投入14,975万元支持来料加工企业转型、总部企业落户、国内外市场开拓、上市培育、品牌推广等转型升级项目,并通过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股权投资管理、降低融资担保风险等措施,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社会金融资源。三是继续深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盘活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448,500万元,优先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4年财政改革管理情况

  2014年,区财政部门深入抓好各项改革创新,落实财政监管要求,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质量。

  (一)积极推进区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在组织试编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基础上,实质性启动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工作。自2015年起,区政府正式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体系,按照同一时间和程序编报后一并提交区人代会审议。

  (二)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公共财政预算中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编制。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模式,将279个区级预算单位的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按照 “立项依据充分合理,测算过程清晰具体”的总体要求编制预算项目,依托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全流程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对重大政策性因素和其他不可预见事项外的增支一律不予追加,全年累计核减临时用款金额31,809万元,核减率为15.25%,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监控,督促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三)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要求,倡导勤俭办事,预算安排严控一般消耗性支出,单列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5,700万元,比年初预算控制数节约6000万元,比2013年减少45.49%,其中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分别比2013年实际执行数压缩72.64%、78.79%、32.62%和46.11%,好于市政府要求的公务接待费同比压缩50%,会议费、公务用车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的年度控制目标,节约的经费统筹用于各项事业发展。

  (四)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公开201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定期公布每月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全部区级预算单位公开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组织9家预算单位试点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有力增强了预算编制执行的约束力和透明度。

  (五)加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力度。同步审核批复113个试点项目的预算和绩效目标,同步管理绩效监控和预算指标,启动50万元以上临时用款和新设专项资金绩效评审管理,选定2013年度12个预算支出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探索实施街道小型基建资金竞争性分配,将2015年度绩效管理范围扩大为50%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100万元以上非基本支出项目以及所有预算单位的5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类项目,组织开展绩效项目现场评审,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不断增强预算单位绩效观念。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依法办结各类政府采购案件15宗,对9家供应商进行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全区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44,400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采购比重达到88.57%;选定7家实体商场供货商和8家网上商场供货商,全面推行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采购制度;规范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印发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指导性目录,明确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180项服务事项,明确购买和承接主体,落实以事定费的预算管理,有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七)加强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实现除街道外279家区级预算单位的全覆盖,累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11.7万笔、总金额763,000万元。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规范业务管理流程,完善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强会计核算监督,依法纠正和拒付不合理开支2000多万元。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6家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全面梳理防控财政资金监管风险点,加强预算支出项目指标调整、计划审批、资金拨付、决算对账等环节的内控管理。

  五、接受区人大监督有关情况

  认真研究落实区人大代表对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审查意见以及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按时办结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19件,包括主办件2件、分办件1件、会办件16件,着力办好公共文体、休闲设施建设重点建议,继续跟进社康中心建设、社区饮用水管网建设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财政相关工作开展。积极加强与区人大代表的沟通,定期汇报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深入整改区审计部门提出的预算执行有关问题审计意见,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区人大财经工委开展2015年预算草案的预先审查工作,认真研究吸收区人大代表对2015年本级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

  各位代表,2014年我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是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管和服务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部署的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繁重,预算执行监管压力日益增大,预算管理水平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通过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以解决。

  
 

第二部分

2015年政府预算

(草案)安排总体情况

  
 

  一、我区财政面临的形势

  2015年,我区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增速可能会略有回升,但总体复苏疲软态势难有明显改观,不可预见因素进一步增加。从国内环境看,国内经济发展进入中高速增长、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的新常态,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从我区情况看,我区到了向高端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发展、低碳发展转型的历史阶段,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增强,产业结构优化步伐加快,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增长,但受到固定资产和外贸出口增长乏力以及房地产市场政策因素波动的影响,我区经济发展仍将维持“稳中有升,稳中有变”的局面。

  财政收入方面,2015年我区财政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并存。有利因素方面,我区经济形势稳健上升,以华为集团为首的高科技制造业发展状况良好,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高新产业园区、体育行业等领域发展状况良好。不利因素方面,国家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行业的增加,以及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将减少相关财政收入;我区以制造业为主的行业中存有大量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企业,上升空间少、增长乏力;华为集团“一企独大”局面得不到有效缓解;房地产业系统性风险加大,房地产、建安等周期性行业增长乏力,房地产业整体回调局面初步显现。综合以上情况,预计2015年我区税收增长将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体现我区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

  财政支出方面,2015年我区仍存在较多的财政增支事项。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各项中长期改革规划纲要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二是随着多项改革事项(住房改革、公务用车改革、聘员改革等)的推进,区财政基本支出规模有所扩大;三是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较原关内地区较为薄弱,资金投入缺口大,且债务“历史包袱”负担重,还本付息压力大;四是保障科教文体卫等重点民生支出,落实支持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加快新兴行业发展等产业转型升级所需投入增加。

  二、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结合我区财力状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推进项目支出编审改革,强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我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原则是:

  (一)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优化财源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2015年我区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与本地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相适应,与我区“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体现经济质量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力度,继续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财税收入形势和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影响的前瞻性分析,积极应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变化,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高财政收入征管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合力巩固主体财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财源结构,积极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特区一体化

  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全面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区人民,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把广大市民的关切领域作为改善民生重要着力点,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保障性住房等九类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倡导勤俭办事,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进一步突出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有效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基本建设投入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投入结构;适度增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人才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转型升级;积极应对我区政府性债务偿债高峰期,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偿债资金安排规模,减轻到期债务对我区财政的冲击,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可持续运行。

  (四)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改进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方式

  2015年起区财政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编为全口径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和审查监督,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原公开基础上扩大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加强对预算单位的临时请款监控,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力度,建立支出进度“预警”和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深化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目标、运行跟踪、评价管理等综合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4】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15年龙岗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742,100万元,比2014年增加158,425万元,增长10%。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部门计划表

单位:万元

部门

2014年完成数

2015年预算数

总额

增长(%)

总额

比2014年完成数增减

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1,583,675

21.1%

1,742,100

158,425

10%

国税部门

358,635

15.47%

382,300

23,665

6.6%

地税部门

1,139,523

26.38%

1,279,900

140,377

12.32%

财政部门

85,517

-10.44%

79,900

5617

-6.57%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2,100万元的主要构成是:

  1.增值税分成收入321,500万元,增长20.48%。主要考虑到:一是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企业利润有望继续保持回升势头,预计将带动增值税稳步增长;二是华为集团4G业务和手机销售业务拓展迅速,预计增值税快速增长。

  2.营业税分成收入361,000万元,增长9.02%。主要考虑到:一是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预计一般营业税有望实现平稳增长;二是预计2015年房地产业发展形势转弱,建安营业税增速放缓。

  3.企业所得税分成收入176,000万元,增长5.4%。主要考虑到:一是随着我区经济持续向好和企业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将带动企业所得税相应增长;二是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产业和创新型产业发展迅速,也将带来一定的新增优质税源;三是2014年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一次性结清以前年度的税前利润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53,300万元带来区分成收入14,20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将抵消大部分的企业所得税正常增长部分。

  4.个人所得税分成收入252,000万元,增长9.1%。主要考虑到华为集团经营状况继续向好,经营利润持续增长,预计2015年华为集团股息分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保持稳步增长。

  5.其他共享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成收入320,400万元,增长11.31%。主要考虑到预计2015年房地产业发展形势转弱,房产税收入增速放缓;2014年我区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结算,预计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快速增长。

  6.区级专享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分成收入231,300万元,增长7.91%。主要考虑到:一是随着流转税种收入的快速增长,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将保持快速增长;二是预计2015年房地产业发展形势转弱,预计土地使用税增速放缓。

  7.非税收入79,900万元,下降6.57%。主要考虑到:一是国家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进行清理撤并,出台了免征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将对2015年非税收入带来较大幅度的减收影响;二是我区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拍卖收入将上缴财政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2015年区财政部门将社会抚养费历年结余10,000万元上缴区财政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4,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134万元和调入资金3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71,234万元。【注5】

  (二)2015年龙岗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年安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8,384万元,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029万元,增长2.31%。主要是2015年预算安排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体现区委区政府厉行节约和勤俭办事业要求,严格控制行政部门经费,除区委区政府明确新增工作任务和增人增资、运行维护经费等刚性增支外,一般性行政经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

  2.国防支出1699万元,下降21.56%。主要是异地建设费安排的人民防空工程减支。

  3.公共安全支出171,327万元,增长14.13%。主要是我区实施聘员改革,公安系统5269名巡防员及341名监控员人员经费增加25,582万元。

  4.教育支出350,871万元,增长6.84%。主要是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增加义务学校改扩建工程投入,安排教育基本建设资金28,000万元;增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相应安排支出46,000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33,663万元,下降1.77%。主要是我区加大对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增加安排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科学技术基本建设支出减少12,000万元(2014年为大运软件小镇建设支出20,000万元,2015年为科技馆建设支出8000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538万元,增长50.22%。主要是我区2015年计划举办多场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增加安排赛事举办经费;增加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安排公共艺术馆、青少年宫和文化配套设施等基本建设资金22,000万元;根据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实际投向细分支出功能科目,将原列入“其他支出”科目的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列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70万元,下降1.05%。主要是我市调整就业扶持政策,我区2015年就业补助经费减少366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07万元;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相应安排支出7055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958万元,增长3.74%。主要是加大公立医院改扩建工程投入,安排医疗卫生基本建设资金17,000万元;继续实施区属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和医疗服务价格下调专项补助,安排医疗及药品降价补助经费18,600万元,增加360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8937万元,增长19.24%。主要是加大节能环保宣传、环境执法和监测投入。

  10.城乡社区支出379,042万元,增长41.98%。主要是将民生实事下沉至街道、社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事,按全区8个街道、每个街道500万元的标准增加安排街道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4000万元,按全区106个社区、每个社区300万元的标准增加安排社区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31,800万元;增加安排新设3个街道运转经费30,000万元;增加城乡社区基础设施投入,安排市容环境、社区公园和道路配套设施等基本建设资金30,000万元;实施“社企分开”改革,增加安排相关经费33,933万元;提高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养标准,增加安排市政维护经费59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62,325万元,增长50.34%。主要是按照深圳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按我区2014年度城建税的15%计提水利建设基金22,500万元上缴市财政;按照市财政委提前告知2015年转移支付事项,增加安排污水处理费返还收入相应安排支出5525万元和水务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020万元,下降97.28%。主要是公交改革区分担经费转列上解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59万元,下降71.47%。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减少960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2万元,下降57.63%。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46万元,增长49.88%。

  16.住房保障支出76,368万元,下降21.62%。主要是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50,000万元,减少19,98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继续落实住房改革政策,发放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已审核部分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26,123万元,减少1176万元。【注6】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00万元,增长41.03%。为粮食风险基金,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851万元。

  18.预备费30,00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

  19.其他支出216,910万元,下降53.77%。主要是将部分基本建设支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偿债准备金等大项支出按照实际用途调整功能科目。该功能科目下的大项支出包括偿债准备金145,200万元,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3,000万元,预留街道实施部门预算机动经费15,000万元,预留全区人员及机构刚性增支5000万元,税务补助经费4500万元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等。【注7】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8,384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51,35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71,234万元。【注8】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口径分类情况

  1.按支出类别分:部门综合预算支出1,209,653万元、占68.02%,为保障区属部门和街道办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和履行职能的支出;区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支出568,731万元、占31.98%,为上级和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提取偿债准备金153,0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55,000万元,社区民生微实事专项经费31,800万元,新设街道运转经费30,000万元,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6,000万元,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2,000万元,上缴市财政2014年度水利建设基金22,500万元,街道培植税源奖励经费15,000万元,市容环境提升专项经费10,000万元,预留全区人员及机构刚性增支5000万元,税务补助经费4500万元和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2.按经济用途分: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基本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658,839万元、占37.05%;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550,814万元、占30.97%;专项支出568,731万元(主要专项同上)、占31.98%。

  四、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2015年起将政府性基金中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基金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市财政返拨部分列为上级补助收入,区本级征收部分列为非税收入。2015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金额为53,065万元。

  (一)2015年龙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8,580万元,比2014年减少172,484万元,主要是预计2015年我区城市更新土地出让面积大幅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收165,798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残疾人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转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当年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015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8,739万元。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4年完成数

2015年预算数

1

散装水泥基金收入

15

20

2

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

204

140

3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10,638

11,224

4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3496

0

5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3122

0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377,648

211,850

7

彩票公益金收入

6100

5346

8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159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

401,223

228,739

  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1.散装水泥基金收入20万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增加5万元。

  2.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140万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减少64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224万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增加430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1,850万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减少165,707万元。

  5.彩票公益金收入5346万元,比2014年预计完成数减少754万元。

  6.动用上年结余159万元,主要是体育彩票公益金动用上年结余159万元。

  (二)2015年龙岗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要求,相应安排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8,739万元,比2014年减少172,484万元。【注9】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2014年完成数

2015年预算数

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394,904

223,074

2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219

160

3

其他支出

6100

5505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

401,223

228,739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3,074万元,主要包括:一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上缴市路隧基金10,893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7373万元,征地拆迁项目支出50,000万元,城市化转地遗留问题及两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项资金100万元,偿还征地拆迁贷款本息83,484万元,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20,000万元,国有土地储备征地拆迁返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缺口40,000万元;二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城市路灯设施维护及路灯电费支出11,150万元,节能减排宣传、考核等工作74万元。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0万元,主要包括:一是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安排的用于推广建材节能减排、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支出140万元;二是散装水泥基金安排的用于散装水泥推广与宣传支出20万元。

  3.其他支出5505万元,主要包括:一是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体育场地新建及维护、体育器材购置及维护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等支出2505万元;二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星光老人之家”建设及运营等社会福利项目支出3000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

  五、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一)编制范围和总体收支情况

  2015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投控集团”)、 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产服集团”)、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保障房公司”)、深圳市龙岗体育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公园公司)”为收支编制主体。

  2015年预算安排本年收入976万元,预算安排本年支出92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56万元。

  (二)2015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5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976万元,其中4家国有独资公司按照2014年底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0%的比例上缴合计660万元,1家控股公司按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的比例上缴,即股利、股息收入为316万元。

  区投控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07万元。

  区产服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88万元。

  区城投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65万元。

  区保障房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尚未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体育公园公司为控股企业,控股公司利润分配由股东会决议,参照市国资委的做法,控股公司上缴利润比例不低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30%,该公司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按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60%为316万元。

  (三)2015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2015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920万元。

  1.按科目支出分类:科学技术支出260万元,安排区城投公司增加光启松禾合伙企业股权投资26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安排区投控集团用于中娱影院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0万元,安排区产服集团用于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支出;其他支出300万元,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2.按支出项目分类: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260万元,用于区城投公司增加光启松禾合伙企业股权投资;重点项目支出300万元,安排区投控集团用于中娱影院项目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60万元,安排区产服集团用于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支出;调出资金300万元,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3.按支出性质分类:资本性支出560万元,用于区城投公司增加光启松禾合伙企业股权投资260万元以及安排区投控集团用于中娱影院项目支出300万元;费用性支出360万元,用于安排区产服集团用于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支出60万元和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300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56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工作思路、“法治、改革、创新、民生”四大原则和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服务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建设。为确保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通过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打造产业转型升级“四路纵队”,服务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方式,统筹用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管理等市场化管理手段,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统筹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二是完善落实街道培植税源奖励机制,激励各街道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壮大培育税源,促进我区财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和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加强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的动态分析,积极应对主体税种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情况变化,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基本建设投入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投入结构;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全面推动公共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同时,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除区委区政府明确新增工作任务和增人增资、运行维护经费等刚性增支外,一般性行政经费原则上保持零增长,进一步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依法理财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区委区政府新出台的民生政策、重大项目或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原则上不追加或调整支出预算,维护预算的权威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均衡预算支出进度,建立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预警”和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超过9%。二是强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将街道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封闭管理预算单位自有账户,规范财政专户,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监督,努力当好财政资金“守门人”,把好支出关。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深入实施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制度,试行小额零星商品电商采购,落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动态监控,试点探索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五是进一步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滞留,及时将有限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六是加强财政资金收支全过程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问责,整饬财政秩序。

  四、深化财政改革,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配合做好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梳理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在我区的运行情况,深入分析我区事权和财力变化情况,科学测算我区推进特区一体化财力投入差距,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争取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加大对我区的支持力度。二是跟进落实财税体制改革事项。组织做好政府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强化政府对财力的综合统筹能力;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其他财政资金信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法,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预算审核的重点由平衡状态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机制作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强化公众监督和绩效评价,探索建立预算编制征询意见机制,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清理盘活财政性资金等方式缓解到期债务偿还压力,推动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各位代表,2015年我区财政预算收支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任务而努力奋斗。

  
 

第四部分

相关注释说明

  
 

  1.中央税收返还收入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31,79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4,029万元和中央定额结算补助收入-1139万元。是中央实行税制改革,以我区当年上划中央税收为基数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我区的财力补助。

  上级补助收入包括中央、省和市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66,697万元、市区财政体制补助收入35,668万元和若干项带指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合计45,875万元。

  动用上年结余包括2014年我区通过清理盘活财政性资金将以前年度的净结余85,343万元重新安排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2013年市对我区财政决算新增财力9832万元重新安排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调入资金包括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0万元安排区城投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中心城环线一期项目资本金;撤销区财政政府采购专户,账上结余8446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重新安排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落实2014我市公交改革区分担所需经费,将2013年划入专户的公交改革区分担经费10,0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上解支出。

  债券转贷收入是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2014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4年市财政在发行地方债券中安排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50,000万元,由市政府转贷至我区,用于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2.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均有列支基本建设支出,2014年基本建设支出合计235,000万元。

  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均有列支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支出,2014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支出合计215,300万元。

  3.上解支出是我区按照有关政策需上解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支出,包括上解中央支出3357万元、上解省支出52,395万元和上解市支出68,401万元。

  4.根据新预算法,从2015年起,原“公共财政预算”的表述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

  5.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2015年起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等11项基金,其中:市财政返拨部分列为上级补助收入,区本级征收部分列为非税收入。2015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金额为53,065万元,其中:市财政返拨部分列为上级补助收入的是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46,0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55万元,区本级征收部分列为非税收入的是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10万元。

  市财政委《关于提前告知2015年度转移支付事项的通知》区财政将市财政返还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支付收入列入区级预算。2015年列为上级补助收入的金额为164,134万元,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56,000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46,000万元、其他教育补助收入12,000万元、2015年体制中期评估补助经费12,0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055万元、粮食储备补贴经费7000万元、污水处理费返还收入5525万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4500万元等。

  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30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安排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1,15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91%,增长11.99%。

  7.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功能科目均有列支基本建设支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建设支出合计155,000万元。

  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均有列支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支出,2015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支出合计153,000万元。

  按照支出的实际投向,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和“其他支出”等功能科目均有列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6,000万元。

  8.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按照新预算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六条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我区继续完善从2007年开始建立的预算稳定调节金机制,将预算稳定调节金专项用于调节因经济周期性变化带来的财政收支波动和平衡预算,确保我区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财政部门根据当年经济增长预测等情况科学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在预算编制环节,若收入预算超过支出预算,收支盈余部分在年初预算转作“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若支出预算超过收入预算,则收支缺口通过年初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弥补。在年度预算执行环节,若当年财政收入形势较好,各收入征收部门实际完成的收入高于或等于年度收入预算,则将年度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若各收入征收部门实际完成的收入确实达不到年初收入预算规模,则在预算调整时按差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当年财政收支缺口,从而达到稳定财政收入和平衡财政预算的目的。

  9.根据新预算法,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编制。

 

  附件:龙岗区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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