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5年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在龙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龙岗区财政局局长肖建军

2015年10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龙岗区2015年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并请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规定,我区开展了第三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由于本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涉及到动用上年结余、非税收入清缴入库、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相应增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根据新《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根据上述政策法规,现提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本次预算调整需增加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294,02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294,021万元。包括:

  1.非税收入超收(清缴入库)98,141万元。2015年起,我区非税收入管理模式逐步调整为“当年收支挂钩、跨年收支脱钩”,对历年结存应缴未缴收入98,141万元全部清理盘活。

  2.增加动用上年结余1311万元。经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关于龙岗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的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311万元全部清理盘活。

  3.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636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510万元,按照2015年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8,384万元超出5%部分的193,636万元全部清理盘活。

  4.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933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本次清理盘活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933万元作为调入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加294,021万元。包括:

  1.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200,000万元,列“其他支出”功能科目、“其他支出”经济科目。

  2.补充安排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75,000万元(龙岗智慧家园项目),列“科学技术支出”功能科目、“其他支出”经济科目。

  3.补充安排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大运软件小镇项目),列“科学技术支出”功能科目、“其他支出”经济科目。

  4.增加安排“社区民生大盘菜”专项经费9021万元,列“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其他支出”经济科目。

  (三)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变动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非税收入超收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非税收入”,动用上年结余列“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列“转移性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调入列“转移性收入——调入资金”。

  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规模由1,971,234万元增加294,021万元,调整至2,265,255万元。具体调整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0,241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4,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13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31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636万元和调入资金123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65,2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2,40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51,350万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65,255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我区拟通过实施项目调整,将2015年国土基金支出预算安排的经确认无需执行的项目支出调整为实际可用的项目支出。由于本次项目调整涉及调减国土基金支出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根据新《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根据上述政策法规,现提出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本次预算调整未增加或减少2015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仅对国土基金支出预算进行项目调整,其他各项政府性基金按年初预算执行。

  (一)调减国土基金三项目支出100,000万元。包括:

  1.上缴路隧基金支出由10,893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10,893万元。根据市政府政策调整,2015年起路隧基金区级由原直接上缴市财政转为体制结算上解。

  2.偿还征地拆迁贷款本息支出由83,484万元调整为24,377万元,调减59,107万元。今年4月份市财政委通过资金调度暂借给我区116亿元用于偿还我区的银行贷款,4月份后该项支出无需继续使用。

  3.国有土地储备征地拆迁返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缺口支出由40,0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调减30,000万元。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安排,该项支出30,000万元无需继续使用。

  (二)增加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支出100,000万元。2015年我区需偿还市财政借款400,000万元,拟在国土基金支出中安排100,000万元。

  (三)本次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228,739万元无变动,收支平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我区第三次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00,995万元,其中:列入本次预算调整的资金为294,021万元,剩余606,974万元为以前年度已列支的资金,为避免重复计算收支,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的规定,以前年度已列支的资金606,974万元由区财政部门列“暂存款”进行账务处理。

  (二)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有关规定,一般公共预算若有超收收入,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未执行完毕形成的结余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的减少当年预算总支出列“当年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结余”,不再使用的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若有结转资金且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执行完毕形成的结余资金减少当年预算总支出列“当年结余”。政府预算的结转结余数据需待年终结算方能确定,考虑到结算时点和工作安排等现实问题,若本次预算调整后至年终结算政府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建议由区财政部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结算,不再另行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实际执行情况将在报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关于龙岗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予以反映。

 

  附件:2015年预算调整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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