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7年政府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3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在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龙岗区财政局 杨俊奇

  2018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龙岗区2017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7年龙岗区政府决算草案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对我区2017年市区财政决算批复情况,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龙岗区2017年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各项财政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深圳东部中心功能定位,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投入,持续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监管,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稳定增长、可持续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决算草案已经过区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做了相应修改。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关于决算审查内容的规定,重点报告以下内容:

  一、2017年政府决算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

  1、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总收入4,540,984万元,较结算数增加18,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变动,上级补助收入根据市对区决算批复情况作了相应调整,具体为:增加城市绿化奖补贴998万元、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7,887万元、民生微实事补助11,100万元,减少2016年大企业跨区迁移补偿1,493万元。

  2、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总支出4,533,858万元,较结算数增加18,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变动,上解支出根据市对区决算批复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区上解省级部分增加12,056万元,包括增加体制合并定额上解2,269万元、对口支援西藏专项上解475万元、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上解57万元、财政票据工本费上解249万元、2011—2015年省统筹教育资金分担7,861万元、新增一次性援疆援藏资金任务上解1,145万元;区上解市级部分增加6,436万元,包括增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资金4,297万元、对口援疆资金上解2,128万元。

  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7,126万元,较结算数无变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总收入663,890万元,总支出483,478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180,4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数较结算数无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总收入6340万元,总支出3848万元,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转结余24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数较结算数无变动。

  二、2017年政府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7,764万元,较2016年决算同口径增长1.36%,为年度预算的100.33%;实现转移性收入2,173,220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11%,为年度预算的145.85%。两者合计,当年财政总收入4,540,984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0.21%,为年度预算的117.95%。主要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分成收入2,205,086万元,较2016年决算同口径增长2.4%,为年度预算的101.38%。

  ——增值税收入844,447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7.31%,为年度预算的107.23%。

  ——企业所得税收入274,600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20.4%,为年度预算的101.29%。

  ——个人所得税收入417,882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22.36%,为年度预算的99.5%。主要受上年度华为股息分红带来的一次性缴纳个税造成的高基数影响。

  ——其他税种收入668,158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0.52%,为年初预算的95.95%。

  (2)非税收入

  2017年我区非税收入共计162,678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1.34%,为年度预算的87.93%。

  (3)转移性收入

  ——中央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同2016年持平,同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上级补助收入697,219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12.38%,为年度预算的290.79%,较结算增加18,492万元,主要是市财政增加安排城市绿化奖补贴998万元、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7887万元、民生微实事补助11,100万元,减少安排2016年大企业跨区迁移补偿1493万元。

  ——动用上年结余141,901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2.62%,同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调入资金228,248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47.36%,主要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金额较大;较年度预算2545万元增长幅度较大。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2,248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7.64%,同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8,544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0.64%,为年度预算的105.83%;完成转移性支出832,440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30.55%,为年度预算的240.63%。两者合计,当年财政总支出4,533,858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0.21%,为年度预算的117.95%。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150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23.03%,主要是2017年全区行政机关人员增支影响。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10.24%。

  ——公共安全支出329,102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61.49%,主要是增加社区消防站基建、设备购置等消防支出25,075万元,增加公安部门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支出24,213万元,增加摄像头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20,700万元,增加治安巡查员薪酬调增支出19,278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48.58%,主要是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588,966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30.28%,主要是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支出9,570万元、增加民办教育经费支出16,119万元、增加政府资助学校专项经费支出7,800万元、学生人数增加及生均拨款额度提高增加生均项目经费支出10,901万元等。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10.97%。

  ——科学技术支出210,939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97%。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353.64%,主要是年中通过统筹财政资金注入区属国企200,000万元注册资本金用于开展科技项目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03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1.81%,主要是增加龙岗区“三馆”项目、深圳书城龙岗城、社区公园建设及文体中心改造等基建项目支出35,571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99.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227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76.6%,主要是2017我区统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工作,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123,041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37.32%,主要是由于2017年我区党政机关实施养老改革进度较慢而将年初预算安排的250,000万元予以统筹使用,相关情况已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使用方案也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0,459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42.78%,主要是增加平湖医院和龙岗手外科创伤外科专科医院建设支出22,760万元,增加卫生计生部门其他基建支出58,397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数据的99.62%。

  ——节能环保支出56,560万元,下降21.52%,主要是治污洁污、雨污分流、管网完善类基建项目支出从该项目转列至农林水支出科目,减少相应支出51,532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数据的574.52%,主要是治水提质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安排44,41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67,964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27.14%,主要是增加深圳国际低碳城、平安龙岗视频监控系统等城乡社区基建项目支出85,418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35.37%,主要是城乡社区基建项目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209,807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86.52%,主要是增加“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河道综合整治等基建项目支出90,851万元,增加用于组建龙岗区对口帮扶经济协作有限公司及对口帮扶海丰共建产业园区等项目支出60,000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03.15%。

  ——交通运输支出71,552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61.92%,主要是增加大运场馆配套道路、甘李路、副高路等交通运输类基建项目支出71,184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14.85%。

  ——住房保障支出279,639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657.07%,主要是拨付与市人才安居集团合资成立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资本金131,200万元,增加保障性住房EPC项目支出15,000万元。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24.48%,主要是2017年年中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发放了全区公职人员改革性住房补贴。

  ——其他支出481,94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612.31%,主要是区财政资金统筹工作安排的区城投集团、区投控集团、区产服集团注册资本金。决算数据为年度预算的99.96%。

  (2)转移性支出

  ——上解支出227,539万元,较结算数增加18,492万元,主要变动项目为:区上解省级部分增加12,056万元,包括增加体制合并定额上解2269万元、对口支援西藏专项上解475万元、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上解57万元、财政票据工本费上解249万元、2011-2015年省统筹教育资金分担7,861万元、新增一次性援疆援藏资金任务上解1,145万元;区上解市级部分增加6,436万元,包括增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1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资金4,297万元、对口援疆资金上解2,128万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775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5,0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全区当年结余7,126万元。

  4、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以前年度结转至2017年使用的资金共141,901万元,主要包括市财政下达“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已将此部分结转资金以动用上年结余形式纳入总收入,并已全部使用完毕。

  5、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我区进行了一次预算调整。根据我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龙岗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减250,000万元,具体包括: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000万元,主要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预计完成2,36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收282,000万元;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0万元,主要是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需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000万元弥补收支缺口,2017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从1,010,248万元调增至1,042,248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减250,000万元,具体包括调减上解支出250,000万元,主要是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上解支出470,939万元,因2016年和2017年“营改增”改革上解中央支出137,000万元已通过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市区税收分成比例被市本级上收财力无需另行上解,2011—2015年区分担上缴省统筹教育资金113,000万元因省政府尚未明确暂无需上解,上述两项上解支出合计减少250,000万元。

  6、财政预备费情况

  2017年我区安排财政预备费80,000万元,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6%,当年使用79,421万元,主要用于我区2017年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项目、补充街道分设后新设街道预算缺口、街道村级水厂整合补贴以及部分单位年中执行过程中新增、突发项目支出等方面。

  7、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共收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60,823万元,包括:税收返还收入63,604万元;体制结算补助收入36,315万元,已在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部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0,904万元,其中除7,126万元结转至2018年使用外,其余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均已下达。具体转移支付明细详见附件5。

  8、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为以前年度已使用完毕的存量一般债务,其年初余额247,071万元,包括区投控集团公司债券余额175,0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50,000万元,区住房建设局BT(回购)项目款余额7905万元,横岗、龙岗、平湖、坪地、龙城等街道办债务余额14,167万元。当年我区无新举借政府债务。

  2017年我区新举借债务金额为0元。在消化存量债务方面,一是安排偿还我区到期地方政府债务125,000万元;二是按照财政部驻深专员办对我区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检查及市财政委关于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数据调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我区对各街道历史遗留、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偿还的债务进行了核销清理,核销金额共计14,000万元。全年共偿还存量债务本金147,071万元(含区住房建设局及街道办核销此前已偿还的债务8071万元),偿还债务利息13,740万元。

  截至2017年底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0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率降至2.5%以下,远低于国家规定的“70%”债务率的警戒线),为区投控集团公司债券余额50,000万元,市转贷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50,000万元。

  9、预算周转金情况

  2017年我区未设立本级预算周转金。

  10、超收收入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7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据减少,同预算调整数据一致,无超收收入。

  2017年,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为1,122,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年中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2,248万元,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775万元,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末余额为553,44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446万元,调入后余额为135,996万元,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53%。

  1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2017年决算数,全区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1,057万元,较预算减支1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49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10,53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1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纳入政府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7项资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彩票公益金、污水处理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统一收缴,再按规定比例或以专项下达项目经费的形式转移支付下达我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由我区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缴区财政国库。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660,578万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1%,为年度预算的277.13%。加上动用上年结余331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总收入663,890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3.16%,为年度预算的277.9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2,52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5.49%,为年度预算的303.25%,主要是2017年土地出让宗数和金额超出预期。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5,656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64.19%,为年度预算的49.18%,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专项基金。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0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99.39%,为年初预算的6%,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4)彩票公益金收入8,957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5.42%,为年度预算的106.72%。

  (5)污水处理费收入为0元,主要是2017年市级部门未向我区转移支付污水处理费收入。

  (6)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443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198.14%,主要是2016年收入基数较小。年度预算无数据。

  (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97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26.98%,年度预算无数据。

  (8)动用上年结余3,31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支出256,572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1.71%,为年度预算的107.96%,加上调出资金226,90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83,478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29.42%,为年初预算的202.4%。主要支出项目是:

  (1)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40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长189.46%,主要是2016年收入基数较小。年度预算无数据。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1,275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6.64%,为年度预算的113.88%,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10,677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19,64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0,950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5,187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45.64%,为年度预算的48.8%,主要是由于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专项基金,当年收入减少。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984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78.26%,年度预算无数据。

  (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58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38.51%,为年度预算的34.98%,主要是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当年收入减少。

  (6)彩票公益金收入安排的支出7,667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0.65%,为年度预算的86.21%,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性支出4,589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78万元。

  (7)调出资金226,906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务院2015年6月印发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国发〔2015〕35号)规定,对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80,412万元,均结转至2018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全区累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35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73.22%,为年初预算的170.1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805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340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77.14%,为年初预算的14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区属国企数量,且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提高、政府参股企业股利分红增加。主要收入项目有:

  (1)区投控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0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6.74%,为年度预算的92.15%。

  (2)区城投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83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9.06%,为年度预算的284.84%。

  (3)区保障房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3万元,2016年决算无数据,为年度预算的373.68%。

  (4)区产服集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1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65.64%,为年度预算的1873.91%。

  (5)龙岗金控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20万元,2016年决算无数据,为年度预算的108.86%。

  (6)天威视讯公司为上市企业,龙岗区国资委持有天威视讯公司(上市企业)2078.2万股,持股比例为4.04%,2017年度收到其2016年度股利分红款项为74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9.68%。

  (7)上年结转1,805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848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116.91%,为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支出项目是: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95万元,用于安排区投控集团清理辖属“僵尸企业”相关费用支出。

  (2)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550万元。主要用于:

  ——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100万元。安排100万元用于区投控集团收购粤宝公司持有淇宝公司60%股权。

  ——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250万元。安排100万元用于区投控集团及其辖属企业龙之盛公司与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龙能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深圳市龙岗售电有限公司补充注册资本;安排100万元用于区投控集团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中冶天健公司补充注册资本以及安排50万元用于区保障房公司与深业置地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旗下平台公司)合资成立龙岗区青年公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生态环境保护支出200万元。用于增加区投控集团辖属市政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62万元。主要用于:

  ——安排500万元用于区城投集团的龙岗创投大厦项目。

  ——安排500万元用于区城投集团的龙岗智慧家园项目。

  ——安排300万元用于区产服集团的大运软件小镇升级改造项目。

  ——安排300元万用于区产服集团的创投广场运营服务项目。

  ——安排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费用162万元,用于三名财务总监薪酬支出。

  (4)调出资金1,3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全区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492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17年区财政对所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街道的10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开展绩效预算管理,其中有103个项目预算提交专家评审,涉及申报资金共258,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6%,核减资金56,664.3万元,核减率达到了21.96%。

  此外,根据区人大财经委深龙常财〔2018〕4号工作建议,我区加大了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的工作力度,对全区各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评价范围覆盖所有部门100%的预算支出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在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项目中选取雪亮工程三期、社区民生大盘菜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等11个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民生支出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工作,预计本月底前出具评价报告(初稿)。后续我区将按照工作流程,在提交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向区人大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

  四、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一)强化财力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增长。全力助推区域经济增长,累计完成与GDP核算相关八项支出2,550,367万元,增长33.98%,占GDP比重的7.2%,超出GDP增长率24.28个百分点,增长贡献达到17.82%,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着力打造经济发展“助推器”,累计完成基建支出945,984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10%,建设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启动区基础设施、深圳国际低碳城土地整备、龙岗区智慧城区—龙岗区数字教育等一批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收费自查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减免政策,并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制度,2017年为全区企业减负126,495万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4,248万元、人工成本12,586万元、财务成本99,661万元。

  二是完善我区产业扶持政策,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牵头各产业主管部门对原有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6〕1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相关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对企业项目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审批程序、限制条款、实施期限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优化调整。2017年安排100,000万元,重点支持了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龙腾计划”扶持等项目,有效支撑了全区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和民生实事支出。累计完成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2,428,077万元,增支907,769万元、增长59.71%。进一步扩大全区基础教育普惠性,教育投入再上新台阶,增加优质公办学位7,200个、学前教育学位9,240个,增加购买民办学位36,526个;优化全区医疗服务环境,支持卫计部门新建社康中心24家、改扩建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院7家,解决了部分片区医疗资源落后和不足的突出问题;支撑文体高地建设,全力保障“三馆一城”项目落地,国家女子冰球队、中国职业男篮、开心麻花等高端知名赛事、文化品牌蓬勃发展;全面攻坚治水提质,河流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市排名第二,龙岗河干流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在全市省考断面中率先达到考核要求;继续加大社区民生“大盆菜”支出力度,着力满足同群众利益切实相关的民生需求。

  (二)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017年,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全区实际工作需要,大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及时调节资金用途,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存量资金862,572万元全部使用及清理完毕,一是全力保障上级增支政策顺利实施,拨付公办学校教师2016-2017学年政策性增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补缴等政策性增支194,283万元;二是加快我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缴纳龙岗区保障性住房2016年EPC项目宝龙工业城地块、龙岗地块安居型商品房地价款201,624万元;三是将年末尚未使用完毕的355,496万元全部调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三)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是创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出台《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政府资金、区属国有企业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绩效管理范围实现对区直单位全覆盖,并逐步延伸到学校、医院、街道等基层单位。结合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4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和对8个项目进行一般评价。三是制定出台《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优化我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四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区11个街道推行个人公务卡改革,全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76.5万笔、国库集中支付金额3,691,000万元。

  (四)积极落实预算执行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各部门申报财政支出预算执行量化目标,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它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二是以各部门制定的月度支出目标为基础逐月下达支出任务,同步考核支出执行率和支出任务完成率,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的计划性。三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模式,高效运用龙岗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核实纠正违规事项。四是配合区发改部门加大政府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力度,项目投资计划当年有效不再跨年滚动执行,将暂时无需支付的项目资金调整到急需支付的项目使用,在投资计划总盘子不变的前提下满足基建项目新增资金需求,加快形成有效支出。五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全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指标重核工作,严格按规定核定留用车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2017年,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057万元,较预算减支1,993万元。

  (五)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

  一是制订《龙岗区属直管企业战略发展定位》,明确各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龙岗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组织完成区属直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公司章程。四是加强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区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五是落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操作国资监管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主动接受人大、政协预算监督

  2017年,区财政部门共办理并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16件,区政协提案11件,包括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灵活度、解决横岗自来水公司改制遗留问题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发展提质、完善民生实事、改进政府采购模式等多项重点民生工作。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方面不断提高区财政部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水平,另一方面向社会各界汲取有效经验,不断提升区财政部门办理业务的水准。同时,区财政部门注重加强与建议代表或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附件:1、龙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龙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

  3、龙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4、龙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5、龙岗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决算表

  6、龙岗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7、龙岗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8、龙岗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决算表

  9、龙岗区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10、龙岗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龙岗区2017年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决算表

  13、龙岗区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情况表

  14、龙岗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表

  15、龙岗区2017年区级重大项目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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