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2014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包括区财政局(国资委)本级、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区投资事务中心共4家单位。部门共有行政编制70个,事业编制50个,雇员编制75个,实有人数195人。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研究、拟订全区财政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年度财政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财政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与支出;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各种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负责财政资金的绩效检查评价工作;负责监管财政票据业务、彩票发行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区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监管及“三来一补”企业的结汇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实行综合财政管理;负责全区财政性资金拨付和调度,分析预算执行;主管全区会计事务工作,执行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检查监督会计政策和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各街道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有关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依法加强税政管理,协同辖区税务部门管理全区各项税收,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法令的执行,并对辖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实行必要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区政府采购计划,监管政府采购活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集体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负责制定有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办法,参与对区资产经营公司、区属一级企业领导人任免的有关工作;编制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决算草案,经批准后实施;对区属企业利润的监缴管理进行监督;组织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审核区属国有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方案;监管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负责区属国有不良资产的核销认定或审批。负责全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调解处理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产权纠纷;监管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及产权交易;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规范集体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审计监督和集中记账管理;协助区纪委开展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科研以及信息宣传工作;组织培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指导各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进行清理移交及监督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是推动财政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二是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主要包括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深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做好基本建设及政府贷款本息偿还安排;

  三是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主要包括组织做好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推进预算编制及财政绩效管理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抓好落实本部门微改革微创新事项;

  四是深入推进财政监管,主要包括积极防控化解政府性债务、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建设透明预算;

  五是规范加强集体资产监管;

  六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四、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决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4年决算总收入653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03.01万元,占总收入的81.16%;其他收入1230.91万元,占总收入的18.84%。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4年决算总支出650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4.95万元,占总支出的69.69%;项目支出1972.18万元,占总支出的30.31%。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我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148.49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07.52万元减少59.03万元,减少28.45%。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14年7月公务用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支出,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共8份)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

  2015年11月6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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