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研究、拟定全区财政、会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财政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年度财政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财政收入、支出计划,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编制部门预算,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分析预算执行;编制全区政府采购计划,监管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区属直管企业出资人职责;制定有关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政府物业,代表区政府对政府物业行使所有权、管理权和处置权,并进行统一接收、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交通工具情况

  纳入区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国资委)本级、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共3个基层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总编制数217人,实有人数159人;聘员员额34人,实有聘员48人;离退休22人。区财政局(国资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2016年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区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保留车辆4辆,未实行车改的下属事业单位实有车辆3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7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区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持续跟进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设计工作,争取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政策规划及财力安排能向我区适当倾斜;(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点推进与GDP核算有关的八大领域、九大重点民生领域资金统筹,集中精力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基建资金支出进度;(三)继续推动相关改革创新项目进展,落实市、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任务,推进基层治理改革,对新设街道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改革经费保障;(四)完善国资运营使用监管,做好直管企业的委托审计及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修订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制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规定,做好2017年企业经营预算管理和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五)优化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并健全管理制度,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加大转型发展力度,转变发展方式,助推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预算收入10,816万元(详见表二),比2016年增加3712万元、增长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10,8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816万元)。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预算支出10,816万元(详见表三),比2016年增加3712万元、增长52%。包括:基本支出4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万元;项目支出589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包含基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0,816万元(详见表五),包括:基本支出49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5万元、基本公用支出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万元;项目支出5893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4万元,比2016年增加25万元、增长0.44%

  (二)教育支出53万元,2016年增加13万元、增长33%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万元,2016年增加61万元、增长22%

  (四)城乡和社区支出3620万元,比2016年增加3620万元、增长100%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4万元,比2016年减少17万元、减少2%

  (六)住房保障支出384万元,比2016年增加10万元、增长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区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0.20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3.30万元(详见表八)。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统一预留和调配,因此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4.50万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来深交流学习、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35.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下属2个事业单位2016年有新调拨入车辆3辆,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国资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1.04万元(详见表九)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2万元,比2016年减少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表

  附件:龙岗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告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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