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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我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一系列务实有力的措施,加强自身建设和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恪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行动指引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积极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认真学习上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水平;召开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做推进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不断强化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

  我局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根据局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指导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研判并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并予以完善,不断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全局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按照2021年全局相关重点工作安排及时制定了本单位年度法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督促各科室、中心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三)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履行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全局处级干部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在相关财政工作中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统筹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梳理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一是制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均采取多种渠道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参与度。二是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三是按照拟保留、修改、废止和失效分类,定时按要求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2021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均已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府令第305号)、《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和备案。

  (二)规范行政行为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我局在局机关二楼显著位置设置了执法投诉举报箱,在本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一直保持畅通。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履行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在相关系统录入,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按规定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及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二是行政执法案件实行“一案一件”处理,每件案件选派2名执法人员负责。在案件调查询问阶段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每宗执法案件均有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档案材料,实现可追溯管理。2021年我局共办结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案件1宗(办结的1宗案件为2019年立案,2021年无新立案案件),对1家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金额共计159,640元,并取消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三是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确保行政处罚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并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处罚标准(处罚标准明确,无自由裁量空间),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加强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行政投诉(含信访)处理工作规程,明确投诉受理范围、机构、处理流程、期限、责任追究等具体事项;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采购信访案件3宗,均已依规定按时答复信访人。二是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评查、问题整改等做出具体规定。三是制定行政诉讼应诉规定,明确应诉、履行行政诉讼判决或裁定的流程、责任追究等事项。四是制定行政赔偿补偿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受理和办理行政赔偿补偿申请的流程、履行赔偿补偿义务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

  (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和规范内部执法监督,并严格落实外部行政监督。一是严格依照《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切实做好执法主体公告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现有法制审核人员1人,持有执法证人员28人。三是遵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案及调查取证,做到行政处罚程序正当、裁量适当。四是认真按时办结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其他行政监督事项。2021年我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18件,按时办理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四)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我局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大力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我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1.局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双月学法演讲。

  2.局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带头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3.局党组召开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4.特邀深圳大学行政法学专家开展培训讲座,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集中开展宪法和法治精神学习宣传,举办《2021年宪法学习宣传专题讲座》。

  6.深入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区普法办申请一批《民法典》书籍及宣传页分发给全局干部职工;充分利用我局会计科窗口部门的优势向代理记账机构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向办事群众和过往群众派发民法典全文等宣传资料,共发放93份宣传页,50本《民法典》书籍。

  7.举办2期“以案释法”活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8.继续做好“财经法规小课堂”专题培训,借助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工具开展线上普法宣传活动。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全面做好我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双发展的有效财力保障,各项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全力保障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2021年安排全区疫情防控经费12.43亿元。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目标。2021年1—11月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达到343.31亿元,同比增长率17.62%,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3.37%。为实施重大发展战略、保障民生领域支出、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优化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2021年制定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资金”的原则,重新清理整合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1+13+N”的管理模式,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精准滴灌扶持作用。四是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活动源头管理,大力支持新产品、新技术采购,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相关做法获得了市领导表扬;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质效,2021年1—11月累计采购13.54亿元。五是抓好全区内控建设,带动提高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风险防控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通过在全区构建的内控建设“1+6”制度指导体系,结合财政监督构建内控管理实施闭环,推动我区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优良率提升12%。

  四、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局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速并有力推进,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仍有很大进步空间,还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2022年我局将以下四项举措为重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思想和水平。

  二是严格依照法律要求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切实践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

  三是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借鉴其他兄弟区财政部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流程及文书范本,落实执法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为有效推进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专此报告。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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