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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1〕11号)及《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10月至12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龙岗区财政局对深圳市星辰创投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深圳桑博人才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三家公司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完善、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1.承接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培训项目的问题;2.账务处理不规范;3.部分记账凭证缺少相关附件;4.部分票据使用不规范;5.存货存在账实不符情况;6.跨期确认收入;7.部分支出未签订合同或协议;8.部分合同(协议)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合同履行情况未实施有效监控;9.部分原始凭证不符合规范;10.直接向公司董事提供借款;11.部分付款未经审批;12.工商登记信息未按规定及时变更;13.未制定合同管理制度,部分合同管理和执行不规范;14.个别支出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摊销租车费用;15.个别业务贷审会审批日期早于客户申请授信日期;16.个别《费用报销审批单》无经办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17.公务车辆使用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本次检查,共涉及资金2938万元。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局已对上述存在违规问题的3家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相关问题并调整有关会计账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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