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0〕18号)要求,龙岗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查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围绕财政资金投入以及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财经法纪是否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及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通过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会计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虚假会计信息偷逃税款、骗取财税优惠政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等行为,不断提升会计监督检查成效。
三、检查名单
(一)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二)深圳市链众文化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龙岗区财政局财政监察科反映。
(联系人:古海玲,联系电话:28916796)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