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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19〕64号)要求,龙岗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查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范围是近两年会计信息质量以及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重点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为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三公”经费违规问题等。

  (二)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掌握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现状,规范行业秩序,抽取部分代理记账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会计信息、执业质量等,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会计服务,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检查名单

  (一)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健康局;

  (三)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四)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

  (五)中桥财税科技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六)深圳市聚财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9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龙岗区财政局财政监察科反映。

  联系人:邱若琪,联系电话:28916796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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