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查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二、检查内容
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围绕本地区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检查名单
(一)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区财政局财政监察科反映。
(联系人:陈蔚然,联系电话:0755-28916796)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