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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9号)要求,龙岗区财政局将在辖区内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请辖区内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对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等规定进行自查。自查重点为资格申请时或执证经营期间是否符合承诺内容,并于7月20日之前向龙岗区财政局提交自查报告(报告请发送至邮箱:lgqczjkjk@lg.gov.cn,咨询电话:0755-28922146)。自查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业务内部规范制定与实施、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龙岗区财政局将结合自查报告情况抽取部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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