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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2〕8号)要求,龙岗区财政局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龙岗区财政局组织对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工程造价管理站、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内容为各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上述3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会计核算基本能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财务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检查中发现上述单位主要存在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1.财务会计核算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2.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3.资产管理不规范;4.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5.经济业务或者事项提前或者延后进行会计核算;6.发票管理不严格;7.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管理不到位;8.合同管理不到位;9.经费支出不规范;10.在建工程费用未及时结转等。共涉及金额3052.63万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龙岗区财政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3家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财政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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