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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租金减免”助企之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落实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已全部落实到位,共减免租金228万元,涉及政府物业56项、惠及非国有企业及个体商户107家,为政府物业承租方送去“雪中炭”“及时雨”,坚定了政企共克时艰谋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一)及时传达政策。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区财政局于2月8日即通过政府物业微信工作群将物业租金减免政策迅速传达到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并对符合减免政策的政府物业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统计上报。(二)抓好政策落实。一是区财政局于2月27日将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物业租金减免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的补充通知》转发给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求各单位主动联系承租方提供免租资料,简化租金减免程序,明确租金减免报区财政局备案即可,确保我区政府物业减免租金的惠企政策在3月底前落地落实。其中,区物业管理中心于2月底已率先完成该中心出租的5处商铺类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工作。二是根据区领导批示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3月6日区物管中心印发《关于核查减免政府物业租金落实情况的通知》,组织各相关单位重点核查物业出租过程中是否存在转租情况,是否存在“二房东”不免租金、仅减免部分资金等情况,并填报减免租金备案表。经核查,截至3月13日,全区政府物业租金减免已全部落实到位,共减免租金228万元,涉及政府物业56项、惠及非国有企业及个体商户107家。(三)开展督查核实。区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减免租金备案情况,于3月底前组织人员通过走访物业现场、电话询问承租方等方式对每一处物业租金免租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减租政策落到最终承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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