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财政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龙岗区年投入5000万元集聚中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优化人才“引、育、用、留”政策体系,集聚符合本地区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中高层次人才,龙岗区近期推出《龙岗区集聚中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以及《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型人才资助办法》等5个配套性文件,区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助、人才奖励、住房保障等激励保障措施。

  (一)完善“招才引智”体系,重点引进创业创新型人才等8类中高层次人才。一是坚持产业聚才和项目引才,每年对5个以内的高层次创业创新型人才(团队)给予每人/团队100万元(税后)的资助;二是大力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建设,给予通过区认定的科技孵化器最高100万元的无偿资助;三是为科研团队来龙岗区发展资助启动经费,对重点学科、实验室等科研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四是对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在市政府资助基础上,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助资金;五是大力扶持留学生经济,给予留学人员企业一次性无偿资助10万元,并优先在区科技发展资金、区经济发展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社会投资新办留学生创业园和产业园区,在市政府资助基础上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资助;六是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对与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服务协议且每年在龙岗工作6个月以上的国家级和地方级领军型人才,按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月4000元的人才津贴。

  (二)健全人才交流、沟通、提升机制。实施区优秀专家、区学科和技术带头人提升计划,对区优秀专家给予最高5万元的培养经费资助以及最高50万元的项目或课题资助,对区学科和技术带头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项目或课题资助;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人才参加学术活动和研修,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研讨交流活动;设立最高50万元的“科技创新区长奖”、“创新奖”等奖项;给予在境外申请发明专利的单位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自有知识产权进行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给予最高50万元的无偿资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