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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一季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今年一季度,龙岗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4%,一举扭转了首月下跌态势,实现回稳增长,为该区建设“效益龙岗、和谐龙岗”战略的深入实施、各项建设目标的逐步实现提供了财力保证。记者日前从龙岗区财政局了解到,一季度,该局紧紧围绕龙岗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财的能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1至3月,龙岗区共完成全口径工商税收100.9亿元,增长16.40%。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66.6亿元,增长14.22%;地税部门组织收入34.3亿万元,增长20.90%。1至3月,龙岗区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2.63%,比上年同期增收1.4亿元,增长6.34%;全区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62%,比上年同期增支1.6亿元,增长12.19%。

  据介绍,龙岗区一季度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得益于该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的稳步增长,四大主体税种累计完成分成收入2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9亿元,增长9.17%。四大主体税种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30.28%,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4.49%,收入规模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5.34%,是龙岗区财政收入的中流砥柱。一季度,城建税、房产税及印花税三项区级专享税的减收影响使得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只增长了6.56个百分点,但四大主体税种却增长了9.17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出龙岗区总体财政收入增长虽然放缓,但后续增长动能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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