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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专项治理“小金库”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龙岗区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区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区党政机关(包括街道办事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治理。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龙岗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龙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朝辉指出,“小金库”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问题,各单位必须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做到不走过场、不留隐患。龙岗区纪委副书记黎大健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日前,龙岗区纪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制定了《龙岗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龙岗区将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治理行动将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序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另外,龙岗区专项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会上,刘朝辉对如何深入推动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她指出,“小金库”是寄生在财政管理体制中的一个顽症毒瘤,容易诱发和滋生腐败问题。全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握重点,明确任务,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工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综合配套改革中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要加强领导,严格执纪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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