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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多措并举整合政府扶持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积极整合区政府扶持专项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一是制度先行,强化管理执行力。出台《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的操作细则和管理要求,按核准制和评审制对扶持条件与扶持标准进行具体描述,建立高效系统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建立日常议事决策机制,通过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委员会审议政府扶持相关事项,及时根据区政府产业规划、工作规划,优化资金安排拨付。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同一类别资金统一协调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整合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科学分类,强化资金黏合力。针对原来专项资金“小、散、多等问题,认真核实相关依据、文件,在各部门专项资金总量原则上不减少的同时,将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归并为支持工商业、总部经济和金融业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类、文化创意产业类、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类、旅游及体育产业类、质量发展类、科技类等9大类专项,解决专项资金安排分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三是规划先行,强化资金方向性。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突出体现区委、区政府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各方面资金资源,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明确财政专项资金投向,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在各部门专项资金总量原则上不减少的同时,削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放大财政杠杆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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