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财政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工作动态

龙岗区 “试水”小型基建资金竞争性分配力促三大转变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7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效益,龙岗区近期以街道小型基建资金为切入口试行竞争性分配。一是各街道办共申报总金额7310万元的241个项目,明确项目概况、申报理由、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实施方案和经费详细预算;二是区财政局初审后,从深圳市相关领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三是评审专家组结合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情况,通过公开评审综合评定各项目得分高低;四是区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119个项目竞得年度预算安排的3650万元小型基建资金,涉及地陷应急修复、防水补漏、排水排污、堤坡整修等,并向全区公示。上述探索有力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三大转变:

  (一)引领资金分配方式从“政府主导、行政指令”转向“政府引导、公平竞争”。小型基建资金分配从按建成区面积等因素“敲定”分摊转向通过竞争择优机制遴选项目,从“一对一”单向审批安排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审批安排与集中优化配置,推进财力的科学合理配置。

  (二)促使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实处、发挥实效。在绩效优先为导向的竞争性分配中,项目申报单位清楚说明如何“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方案好、效益大的项目才能竞得资金支持,实现“能干的孩子有糖吃”。

  (三)形成有力的用钱问效约束机制。使用竞争性资金的项目被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用钱单位事先承诺绩效目标、事后承担用钱责任,促使其不断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业务决策水平。同时,申报单位能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检视改进自身不足,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