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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财政局发挥财政服务功能 全力支持全区创新驱动发展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财政局根据《龙岗区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新驱动战略目标,紧密结合龙岗实际,发挥财政服务功能,加大投入,做好债务管理,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全力支持全区创新驱动发展。

  一、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服务创新驱动。一是研究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及股权投资模式,实行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革新——由“补贴投入”改为“股权投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有效彰显,确保财政资金“可放大、可循环、可评估,能精准投向”的绩效预期得以实现。截至2015年3月底,先后出台《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制度》、《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方案》和《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细则》等政策,全力服务创新驱动战略;二是牵头区产业部门对我区现有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调研摸底,按照“以股权投资为常态,非股权投资为例外的原则”对我区产业扶持政策进行再梳理完善,出台新常态下适合龙岗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

  二、整合存量资金,优化支出方向。龙岗区财政局紧紧将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全局利益放在第一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突破本位利益,坚持清理整合存量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资源向企业技术创新集中,支持企业走创新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目前,龙岗区共清理出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历年滚存结余5亿元,统筹用于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15年3月底,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投入达2.025亿元,引导设立5只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1.97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到6倍。

  三、加大财政投入和财政引导,支持创新驱动发展。龙岗区2015年预算共安排4.8亿元用于产业专项扶持,重点支持我区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物产业、信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机器人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持建立社会化创新平台、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等。在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时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创新,不再撒胡椒面;二是由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转变,由主要支持个别项目为主,转向支持创新服务平台为主,优化创新发展环境;三是由无偿支持向有偿支持转变,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通过股权投资方式,采取商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实现财政资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全力服务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全力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提供更有力的财政保障。更加关注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结合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工作,完善机制,落实对区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财务监督管理措施,通过盘活、注入优质资产,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积极助推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努力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密切关注存量债务总额、结构和到期应偿还本息等债务指标,防范债务风险和支付责任,确保财政运行安全有序。

  五、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确保收入任务顺利完成。围绕完成收入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加强与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效率,深入开展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关注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是关注地方税收比重下降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提高税收的地方分成比例,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收入管理的科学性和预见性。配合财政部、市财政委等有关部门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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