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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严字当头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财政局严把政策关、标准关,积极配合做好我区公务用车改革,制定车改车辆管理、处置、拍卖等管理办法,推进车改单位车辆保留、置换、调拨、报废、拍卖等工作有序开展。(一)严控留用车辆数量和标准。严格按车改单位非执法编制数保留一般公务用车;充分考虑街道和执法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按配置规定核定执法执勤用车数量;超出规定排气量和价格的车辆一律不予留用。车改后全区公务用车减少58.27%,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每年节省约1.26亿元。(二)严格留用车辆使用管理。各类车辆严禁用于上下班接送、私人性活动和应由个人交通补贴支付的工作性交通,其中执法执勤车辆只能用于直接面对相对人的执法工作和巡查执勤工作;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定点停放,非工作日一律封存停驶;车辆运行费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按标准包干、超额不补,车辆保险和公务租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定点购买。(三)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统筹调配全区上缴车辆,为新开办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等非车改单位和保留车辆无法满足需要的车改单位调拨、置换车况相对较好、使用年限较短的工作用车148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降低车辆维护和购置费用;要求车改单位对封存上缴车辆做好保养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车辆顺利移交;委托市政府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的12家拍卖机构依托统一交易平台采取网上拍卖方式,在我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前完成3批共591辆车改车辆拍卖,成交价高出评估价950万元,溢价率达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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