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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财政局五大举措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财经纪律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会计监督检查质量和成效,龙岗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和市财政委的统一部署,迅速成立会计监督检查组织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采取五大有力举措积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发现6家被检查单位存在政府补助收支核算不规范、费用核算不规范及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财经纪律,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下发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同时成立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会计信息检查的协调、组织、指导和实施本级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是开展联动检查。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继续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组织检查方式,重点检查被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同时关注政府扶持节能环保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绩效,以及实行“营改增”试点后广播影视服务行业税负影响情况。

  三是做好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实施检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及检查后对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以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会计监督工作影响力和震慑力。

  四是规范检查程序。要求检查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检查,规范检查程序,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推进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工作底稿及相关检查证据由被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财政检查报告经检查组集体讨论后,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报检查领导小组审定。

  五是确保检查实效。组织检查组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程序和政策等业务开展专项培训,要求检查组人员在检查中大胆探索,创新检查方式,查调结合,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内部监督等有机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理,确保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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