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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水平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财政支出规模日益增大。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龙岗区对全区(除学校、医院外)所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从2006年起,龙岗区就开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当时的绩效评价主要依靠会计师事务所对财政资金使用完成后的事后评价,对该资金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缺乏考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绩效评价仅限于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对于大额结余、挤占甚至浪费资金情况缺乏问责机制,也没有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评价效果不明显。从2013年起,龙岗区启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并于今年全面推开此项改革,建立起“事前有评审、事中有跟踪、事后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龙岗区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明确要求所有区直部门(除医院、学校外)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必须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一是预算单位在项目库中必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附件资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实施方案、项目上年度实施情况、经费明细测算等;二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业务性较强、标准不定的项目提交给专家评审,让专家审查预算单位申请的预算资金和工作任务是否匹配,以及为什么要申请预算资金,用于哪些方面,要达到哪些目标,有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等,根据专家意见,有些不予立项,有些则“挤分水”;三是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即明确项目2016年要达到的效果和产出。通过年度预算编制实行绩效评审机制,开始“倒逼”各预算单位树立预算绩效管理和责任意识,过去随意立项,虚报大数的现象基本没有,现在预算单位普遍立项比较严谨、报实数。 

  除了事前评审,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年中要求单位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查自评,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调整绩效目标。而在项目结束之后就会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考核,除对这些项目的财务支出规范性进行检查外,还对项目的效果、投入产出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和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做到“评价结果有应用”。也就是说,上年的钱用得好不好,决定下年能不能申请到预算、申请到多少预算。 

  龙岗区财政局对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专设预算绩效管理科。在财政局内部设立预算科牵头、绩效管理科及各资金业务科室组成的“预算编审科室联审会议”,建立健全内部协调运作机制,每个项目的资金安排和绩效评审专家意见采纳情况都必须上联审会议,联审会议可以监督和统一各科室资金安排的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同时,借助专家的专业知识,延伸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链条,业务科室对经专家评审核的项目把握得更准确,其中对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坚决剔除,优化实施方案,降低项目实施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为了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龙岗区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树立绩效观念。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单位范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试点预算单位的绩效意识,提高预算单位相关人员预算绩效业务素质。 

  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预算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在项目库建设中设计预算绩效管理模块,实现网上申报、网上监控、网上评价,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是绩效管理项目开展事中监控。年中对已经开展绩效管理试点项目的经费支出和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做到“事前有评审、事中有监控”。 

  四是开展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选择一些资金量大的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剖析项目、查找问题入手,引入专家参与,除了检查项目经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更从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合理性和时效性中查找漏洞,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提高单位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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