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0年,按照区委二十二次全会的总体部署,我办立足特区一体化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扎实推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大力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结构优化调整,不断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长效管理制度,努力营造“想干、敢干、快干”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龙岗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事业科学规范发展。办党总支被评为“2008-2010年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扎实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社区经济发展关系龙岗长远发展的大计、社区居民的福祉和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谁能打好这场硬仗,谁就能占领战略制高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办推出了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组合拳”,力促社区经济从单一物业租赁型为主的模式向投资型、服务型、管理型的模式转变。

  1、着力于部门联动,为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建立组织保障。社区经济转型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为此,我办多次召开由区发改局、贸工局、科技局、旅游局、建设局、城改办、文体局等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要求各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对于具体的社区转型发展项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商讨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形成合力,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我办从区属国有企业抽调8名专业人员,与我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组,深入全区11个街道33个社区,召开20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各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区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要求,对社区经济转型发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着力于转变观念,营造转型发展良好氛围。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关键在于发展观念的转变。为转变社区“坐地收租、不愿转、不敢转”的观念,我办把转变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观念作为首要工作。办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到社区调研,向社区讲解相关政策,通过《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信息简报》、《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探索与实践》、《龙岗区社区经济转型发展读本》宣传画册,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以及组织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到国内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为股份合作公司搭建交流、学习、培训平台。我办还聘请专家教授为股份合作公司讲解“特区一体化给股份合作公司带来的机遇及发展对策”、“股份合作公司如何迎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圳特区内外城中村、旧工业区现状及改造”、“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等内容,参与培训的人员达1300多人,使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开阔了视野,营造了良好的社区经济转型发展浓厚氛围。

  3、着力于政策引导,制定扶持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优惠政策。我办联合区改革办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3大基本原则、6项目标任务和28条具体措施,从调整产业结构、拓宽投资渠道、发展特色经济、推动联合发展、加快更新改造、规范经营管理、搭建服务平台、建立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给出了许多“真金白银”的奖励和扶持措施,如对旧工业区和厂房综合整治或功能改变类升级改造项目给予49%的资金支持;另外,项目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园的,可给予租金损失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每引进一家规模以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引导辖区内大型来料加工企业转型的,将获得30万元奖励。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2010年度共扶持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项目52个,扶持资金2494.5万元。从2007年至今共落实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扶持项目六批共127个,扶持资金达6204.5万元。帮扶项目涉及特色产业、工改工、工改商、旅游业等,这些项目为社区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社区集体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着力于产业联动发展,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融入区内产业链条。

  一是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利用我区大企业多的优势,为大企业提供产品配套及商业、餐饮、员工公寓、文体娱乐等服务配套,为股份合作公司融入区内产业链条打开突破口。根据调研,对选定的平湖白坭坑社区为海吉星物流园配套生活服务、坪地中心白石塘居民小组为高桥工业区建设配套酒店、大鹏鹏城及岭澳社区为核电配套员工宿舍、南澳东山社区为桔钓沙酒店、万科浪骑游艇会、大运水上项目场馆提供生活服务配套等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指导街道办和社区推动项目进展。积极推动鹏城社区为大亚湾核电站提供配套宿舍,共投资约7500万元。目前,7栋宿舍楼已封顶并交付使用,可每年为鹏城股份合作公司增加收入600多万元。二是为五星级酒店提供配套员工宿舍。大运会的即将召开为龙岗区酒店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为股份合作公司带来商机。我办多次与区旅游局商谈,充分利用股份合作公司厂房物业多的优势,为星级酒店提供配套员工宿舍。推动黄阁坑、回龙埔、盛平社区分别为中海大运酒店、珠江假日酒店和碧湖皇冠酒店提供配套员工宿舍。目前,中海大运酒店已经与黄阁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碧湖酒店已经与区属企业龙之盛公司签订了宿舍租赁合同。三是参股成长性较好企业。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长期受益。我办对坂田街道大光堪股份合作公司参股启明和丰公司、下李朗股份合作公司以土地合作开发粤信服装城等项目进行了重点跟踪,帮助社区协调推动项目进展。坂田大光勘股份合作公司入股启明和丰公司的LED照明灯具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1250万元,社区将持有25%股份;红荷社区参股东都汽车城项目,该社区约占30%股份,每年租金收入和股份分红合计1000余万元。四是以土地参与合作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积极推动平湖白泥坑股份合作公司以土地合作建设海吉星物流园项目一期建设和平湖鹅公岭土地整备项目。白泥坑社区为海吉星物流园出租周边物业3万平方米,社区按1:0.35的比例可返还物业面积10000多平方米。

  5、着力于投资增长,培育股份合作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参股村镇银行。与区发改局、区投资管理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引进鼎业和国安两家村镇银行落户我区。其中深圳市龙岗鼎业村镇银行已于2010年5月31日开张营业,我区由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行10%的股份;国安村镇银行由我区社区集体资本占股20%,共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我区由龙岗、龙城、坪地3个街道的9家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同乐、龙岗、五联和回龙铺4家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参股,受惠股民达13704人。目前,国安村镇银行成立的相关材料正由市银监局审批中,该行已在珠江广场选定办公地址。二是参股高速公路。投资高速公路可为股份合作公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办多次与该项目的投资方--深圳华昱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洽谈,积极为社区争取利益。经过多次磋商,该公司最终同意受让华昱东部过境高速公路30%股份给我区股份合作公司。我区由84家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参股投资,总投资人民币6亿元,受惠股民达4.6万人。根据华昱公司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由多家股份合作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而只能以一家公司作为投资实体参股东部过境高速公路。按照区领导指示,我办牵头组织参股投资该项目的股份合作公司组建成立“深圳市联合兴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投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万元,作为代表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参股东部过境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主体,专门负责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投资该项目的筹备及今后的日常管理等事宜。联投公司筹建工作涉及面广,参股投资的每家股份合作公司都要签订一系列的出资合作协议,为加快工作进度,我办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派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主动到股份合作公司签订协议,在短短3个星期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联投公司的筹建工作。2010年8月26日,合作双方举行签约仪式,签订了《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和《章程》,标志着该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开创了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参股投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先河。三是参与政府工程项目融资。指导葵涌街道各社区以委托贷款方式将自有资金或转地款参与政府工程项目融资,共落实融资金额1.39亿元。目前,全区89个社区共筹集6.19亿元资金委托融资给地铁公司,每年的回报率在5%。四是购买街属企业物业资产。继续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购买街属企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工作,全年工作完成划转物业面积5270.8平方米,价值3586.01万元。目前,股份合作公司共完成购买街属企业改制退出物业面积13.89万平方米,价值约2.18亿元,每年增加集体收入约1300万元,形成了股份合作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五是开办连锁网吧。目前全区已有10个街道65家股份合作公司上报意向,有意申办网吧104家,其中已立项的有13家,拿到营业许可证的有3家。

  6、着力于城市更新,营造良好社区环境。一是巩固和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我区在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物业管理已覆盖全区95%以上的社区,但大多数经营困难。今年我办重点推进社区与区属国有专业物业管理公司——龙之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合作,选定龙城五联、坪地六联等社区开展合作试点,帮助基础薄弱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走出经营困局。二是推进社区更新改造工作。积极引导社区利用城市更新政策的契机,促进区内各社区工业区进行升级改造。重点推动大鹏王母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形成初步的设计方案,并已签定意向书,王母社区正在与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二)以加强监管为抓手,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发展

  1、完善监管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了《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在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的任职条件、产生方式、职数设置、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能和公司重大事项表决、人事选举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发展。二是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建设、城市更新、资产处置及投资购建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该《办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已上报区政府审议。三是研究起草《关于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土地整备和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参与或主动开展土地整备和旧城区更新改造,充分利用区域优势,通过土地整备和旧城区更新改造提高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效益,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四是研究起草《街道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我们与区绩效办共同研究探讨,将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和扶持欠发达社区脱贫纳入对街道办的考核范围,以充分发挥各街道办对社区集体经济的指导、服务、监管作用。

  2、完善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办与区纪委密切配合,积极推进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横岗街道试点经验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目前,我区11个街道已全面实现股份合作公司由街道集中记账中心进行集中(代理)记账,信息平台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各街道已全部开始录入党廉信息,截止到11月30日,合计录入信息共6577条。

  3、搭建信息网,服务社区经济发展。一是筹建《龙岗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信息网》。该网主要发布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社区土地物业出租状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综合信息,帮助股份合作公司招商引资,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二是开展多项调查统计。开展股份合作公司经济收益分配情况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的统计,并对社区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社区经济发展状况;开展股份合作公司未开发土地及“三旧”更新改造、空置土地物业情况统计,全面掌握我区股份合作公司5000平方米以上未开发或空置的工商用地(含未落实的返还用地指标),及5000平方米以上的旧工业区、旧屋村、旧商住区更新改造的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严格把关,积极做好股份合作公司相关业务备案审查。指导龙城街道龙口、龙二和南澳街道东山大碓一、大碓二股份合作公司的改制设立,以及平湖街道新围仔、新村股份合作公司的分立设立工作,共备案成立股份合作公司6家;积极协助横岗松柏居委会的居昌隆经济发展公司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提前终止和南岭股份合作公司章程修改备案工作;认真做好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审核备案工作,通过实地调查,严格审核,先后完成了5宗股份合作公司贷款担保的审核备案工作。

  (三)严格把关,加强街属企业改制退出资产管理

  1、规范街属企业改制退出资产的处置管理。一是完成布吉街道持有布吉投资股份公司38.2215%股权对外挂牌转让的备案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促进保值增值。二是严格把关,多次对龙岗街道办关于骏龙达公司华侨新村土地处置问题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我方物业分配率。三是对大鹏第三工业区旧改项目涉及大鹏投资管理公司物业的拆迁补偿提出处理意见。通过我办的严格把关和审查,提高了社区补偿标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完成坪地投资管理公司综合楼物业转让以及坪地祥地实业公司资产划转的审核备案工作,规范资产转让程序。

  2、积极协调解决街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一是针对葵涌、大鹏、南澳三个街道办国有资产,因海业公司担保债务被南山区法院追加执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请求区政府协调公安经侦部门介入调查,防范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二是对深圳市吉都物业管理公司莲花山庄管理处经济责任承包事项提出意见,要求尽快实现街属企业全面退出,不留尾巴。三是对龙岗街道投资管理公司因历史遗留案件被立案审查问题提出意见,要求龙岗街道办对其街属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建立以街道投资管理公司为平台的“防火墙”,切实防范化解街属企业的法律风险。

  (四)强化管理,促进区属国有企业规范运作

  1、加强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一是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贷款担保、股权转让、资产购置与处置、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加大审核力度,全年共完成10余宗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核工作,涉及资产金额2760.40万元;批复相关事项16宗,涉及金额30643.27万元;资产评估备案1宗,金额2791.44万元。二是全面核实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收支预算执行结果,抓好2010年收支预算审核,确保其费用开支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三是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汇总,圆满完成200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街属集体企业会计报表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

  2、积极协助组建区城投公司,建立区级融资平台。我办与区投资管理公司一起参与区城投公司的组建工作,积极配合城投公司完成资产划拨及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在城市建设、城市更新中发挥重要作用。

  3、积极推进村级自建水厂整合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区水务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协调处理南岭村投资沙湾水厂遗留问题,牵头召开协调会,对南岭村社区等集体或个人原投资布吉沙湾水厂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项进行了协商。二是组织开展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合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完成了安良水厂、西坑水厂、沙塘布水厂、上李朗黄牛湖水厂、南湾吉厦水厂、布吉丹竹头自来水厂、岗头水厂、雪象水厂、坂田水厂等11家村级水厂的资产评估工作。

  4、加强公众高尔夫球场监管,提高盈利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龙岗公众高尔夫球场进行监管,按季度拨付球场发展专项资金。经过几年的扶持和发展,球场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提高,逐渐减亏,达到收支平衡,实现了“以场养场”的目标。积极帮助球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球场制定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完善球场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提高球场自身管理水平。此外,为提高公众高尔夫球场的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减轻财政补贴负担,我办就引进品牌专业管理公司对高尔夫球场实施专业化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按照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公开招标,双方已签订合作协议。

  5、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区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区17家区属国有企业和5家控股经济实体对本单位“小金库”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填报了汇总统计表并上报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11月初,组织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对粮食公司、信息管道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了“小金库”重点抽查。

  (五)加强指导,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水平

  1、完善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普遍存在资产管理部门分散、物业闲置率较高、管理相对滞后等问题,为此,我办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产权登记、经营收支、使用维护、资产处置、责任追究等,对于维护物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实现物业资产的有效配置,提高物业资产的使用效益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2、加强服务,不断提高街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帮助街道一级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我办在运用推广“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对街道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工作程序、系统实施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查找街道一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针对资产管理相对薄弱的葵涌、龙岗等街道,做到主动服务,再次对其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大对街道一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力度,保障街道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为做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工作,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办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采集工作,召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采集工作培训,共培训人员490余人次,保质保量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采集任务,走在了全市各区前列。

  3、加强检查,规范程序,确保国有资产权益实现最大化。一是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检查,通过对区文化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检查,以检查促进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二是严把审批关口,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对平湖、横岗等街道拆迁补偿的设备资产以及区属单位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集中公开拍卖;对区体育中心大运场馆改造资产处置、区中心医院物业出租方案、龙岗街道老年人服务中心对外招标等事项严格审批,确保国有资产权益实现最大化。

  4、严把审批关口,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程序。全年审批固定资产报废228宗,帐面原值9031万元,残值变现约46万元;审批固定资产报损12宗,帐面原值205万元;审批固定资产调拨198宗,帐面原值1664万元;受理拆迁补偿资产统一处置24宗,处置变现上缴区财政专户约441万元。

  (六)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区配套物业经营管理模式

  1、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社区配套物业经营管理新模式。一是与区属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合作。我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位置、楼层、面积、装修均与使用单位脱节,很多公共物业均不符合使用要求,甚至造成物业闲置等问题。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社区配套物业的功能,挖掘其使用价值,并实现国有资产经营的最大化和保值增值,我办根据经营性质社区配套物业实际情况,委托区属国有物业管理公司对经营性社区配套物业进行统一经营。目前已委托18项社区配套物业给龙之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面积5046.79平方米。以此解决社区配套物业闲置浪费的困局,同时也为区属企业提供更多的物业出租资源,实现了双赢。二是建立项目建设前的审核机制。为明确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位置、用地等,我办与国土部门协商达成共识,在开发单位向国土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先征求我办意见。我办根据社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出具意见书后,开发单位方可进行开发建设。从而减少了社区配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错误而带来的社会资源浪费,避免了建设项目面积较小、单个配套用房分散建设等问题,使公配设施更符合实际要求。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的清理和接收,我办建立了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产权登记工作。

  2、严格把关,深入摸查,进一步加大历史遗留项目的清理接收进度。截至2010年12月27日,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历史遗留项目中已由相关单位完成实物移交手续的159项,其中101项由相关使用单位正常承办使用,面积181875.44平方米;24项已发函正办理委托手续,面积5616.57平方米;34项待委托,面积17951.58平方米(其中大部分项目是垃圾收集站与公厕,需社区物业公司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截至2010年12月27日,我办共清理统计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总共652项,面积788502.59平方米,包括:(1)国土部门认为未明确产权而不需移交的120项,面积155331.60平方米。(2)按规定应移交政府的532项,面积633170.99平方米。在应移交项目中,已移交340项,占应移交项目的63.9%,面积361441平方米;未移交192项,占应移交项目的36.1%,面积271729.99平方米。在未移交的192项中,开发单位已与我办签定了《移交协议书》,但未完成实物移交(即未签定《实物移交确认书》)的39项,占应移交项目的7.3%,面积31125.05平方米;开发单位与国土部门签订了《移交意向协议书》的65项,占应移交项目的12.2%,面积115838.37平方米;开发单位在建、待建(即未进行楼盘开发建设)的33项,占应移交项目的6.2%,面积29368.67平方米;实际需清理项目55项,占应移交的10.4%,面积95397.9平方米。

  未移交政府的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共55项,面积95,397.9平方米;道路和绿地27项,面积70434.7平方米,开发单位对道路与绿地无相关建设资料,无法完成移交手续。在另外28个未移交项目中,我办已与大部分开发单位取得联系,并要求对方与我办完善移交手续。

  3、严格审核新建项目产权移交。2010年社区公共配套新建项目日益增多,我办在清理历史遗留项目的同时兼顾新建项目的接收工作,并严格审查接收社区配套用房申报的有关资料。2010年共办理接收手续的项目79个,面积达72499.492平方米。

  4、委托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已完成接收手续的社区配套物业,我办按照功能分类,及时与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办理委托使用管理手续,降低社区配套物业的闲置率,使其尽快发挥功能作用。目前已签订《委托使用管理责任书》的社区配套物业共91项,面积达105463.982平方米;直接委托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使用的25项,面积达1820.52平方米。

  5、加快有偿移交项目立项申报。根据申报有偿移交项目资金“先完善先申报”的原则,对已备齐资料、具备立项申请条件的项目,我办及时向区发改局报送资金立项申请,由发改局转送审计局进行审计,经审批后立项后下发我办。2010年第一期已下发资金项目8个,面积11429.6平方米,资金26723987.95元。拟提交申请第二期有偿接收专项资金19,817,513.28元,建筑面积13377.55平方米,专项用于10个项目有偿接收项目资金的拨付。

  (七)转变作风,不断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积极转变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四届二十二次全会、区政府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干部大会上关于“建设大特区,龙岗怎么干”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以“想干、敢干、快干”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市党代会和市“两会”后市委市政府给龙岗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新使命,准确理解特区扩容的实质意义,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查找差距,提早谋划,从思想观念、政策法规、工作标准、工作作风等方面主动对接,推动各项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更高标准、更高品质发展。

  2、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年初我办制定了《2010年龙岗区国资办公共服务白皮书》,并将年度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环节,实现工作责任的无缝链接,确保工作任务有布置、有落实、限期完成,保证令行畅通。同时坚持督办制度,对公共服务白皮书、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情况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3、积极履行社会职责,推进扶贫“双到”和“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先后投入40万元(含物资)支持扶贫点--紫金县佛岭村村民改善住房条件、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捐赠电脑、电视机和文体用品支持结对共建对象--龙城街道回龙铺社区上海枧厂“两新”组织,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处理区信访局转交我办办理的股份合作公司股权纠纷、国有企业改制、街属企业改制、社区配套幼儿园等信访事项共21宗,已结案19宗,结案率达90%以上,剩余2宗均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均由办领导亲自介入调处,且已会同相关街道办和社区做好稳控工作。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特区一体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我办将坚持继承发扬改革创新的特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万难,乘势而上,以更好的工作作风和更大的魄力切实推动社区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不断开创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重点要抓好股份合作公司、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四大方面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管工作:

  (一)在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方面,按照“加强引导,做好服务,完善管理,促进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快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大方面的工作:

  1、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深龙府〔2010〕56号),继续抓好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八项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参股优质企业及以土地物业合作(入股)建设产业园区、为区内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推进社区更新改造、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建立社区经济转型发展项目库,督促并跟踪每个街道选取2个以上社区经济转型项目,加大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对社区转型发展的帮扶力度,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部门实施方案,协助街道做好各项试点,确保社区经济转型取得实效。

  2、引导和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一是研究完善《关于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土地整备和旧城区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通过合作开发、政府购买或租用、以土地物业入股大企业、先租用后转股等土地整备方式,推动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实施土地整备和旧城区更新改造工作;二是引导股份合作公司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通过相邻工业园区整合、相邻旧改片区整合、股份合作、集体用地指标整合,以社区集体用地为基础整合园区地块,形成旧改单元等方式整合土地资源;三是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参与社区土地整备和旧城改造,通过入股、咨询、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国有企业参与社区土地整备和旧改工作,发挥区属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

  3、加大改革,帮助股份合作公司逐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一是研究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加大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重大资产处置及投资购建等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杜绝集体违建抢建等违法违规和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保障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探索改革股份合作公司薪酬体系,帮助股份合作公司建立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将工作绩效直接与工资挂钩,重实绩,重贡献,实行真正的“绩酬挂钩”,打破目前报酬平均化的“大锅饭”现状,有效调动股份合作公司领导人员、员工的积极性,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开拓创新。三是积极探索培育股份合作公司上市与投资创新基金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区内资产总量大、经济效益好、发展实力强的股份合作公司上市,进一步促进这些优良的股份合作公司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快转型发展步伐,通过公司上市促进集体经济蓬勃发展。四是积极探索改变现有的股份合作公司总分公司模式,试行母子公司、分别设立股份合作公司或紧密型总分公司模式,以规避风险,集中优势。五是帮助股份合作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决策、相互约束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加强监管,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规范化。一是全面推进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让广大居民尽快熟悉并掌握使用公开信息的查询,培养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热情和责任感,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规范化。二是强化股份合作公司审计。按照3年(2009年-2011年)内对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完成全面审计工作的目标,2011年组织对余下未审计的112家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加强街道审计队伍建设,组织街道审计员进行培训,并要求各街道自行完成3-5个审计项目。

  5、加强服务,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管理水平。一是搭建股份合作公司学习培训服务平台,组织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探索组织一批优秀社区干部到高校深造;二是建设龙岗区社区经济信息网,搭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三是继续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组织举办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6、抓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帮助社区选好“带头人”。研究制订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公司“三会”及经营班子经济责任审计,办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培训班,指导各街道依法依规做好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协助社区选出群众、街道、区委区政府满意的新领导班子。

  (二)在区属国有企业的管理上,按照“明确权责,加强指导,促进资产增值”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区属国有企业提高盈利水平。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积极探索国资办出资人履职方式改革。组织开展探索国资办出资人履职方式改革调研,到市国资局、各区国资部门考察学习国有企业管理经验,积极推进国资办出资人履职方式改革,使国资办真正做一个责任、权利、义务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不错位、不缺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格的出资人。

  2、完善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研究制订《龙岗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我区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营体系和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落实制度,加强对经济实体的监管。贯彻落实《龙岗区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的企业统计信息。

  (三)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按照“区分类别,集中监管,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指导,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标准,以资产配置标准为抓手,研究制订办公用房、车辆、通用设备、办公设备等分层次的配置标准体系,使之成为科学安排支出和单位资产配置数量及规格的依据,为资产配置预算审批提供科学标准。

  2、探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购置入口的专项审核工作,以部门预算编制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新增资产购置审批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增资产配置审核试点工作,逐步将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在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上,按照“委托使用、分类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快清理移交进度,完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管理。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继续对历史遗留项目进行清理移交,全面完成历史遗留项目的清理移交工作;巩固清理移交成果,加大社区配套物业的管理力度,掌握全区最新社区配套项目动态,实现常态管理。

  2、对已完成移交手续的项目及已委托使用的项目开展检查,确保社区公配项目不被占用和按功能使用,提升城市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水平。

  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项目的产权登记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资料不全,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我办将加强与房产、地税、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议有关职能部门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切实推进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产权登记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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