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按照《龙岗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升级,我区以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为抓手,推动我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增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区股份合作公司强化管理和转型发展。试点改革分为综合改革、转型发展、规范监管、政企社企分开以及股权改革五大类,在区、街道及社区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综合改革方面

  (一)开发建设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提高股份合作公司治理水平。我区建设并完善了集服务、管理和监督于一体的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由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服务网站和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金蝶财务管理云平台等“一网三平台”构成。系统突出了资源优化整合、股民全面监督、事中预警监督、及时有效监控、统一规范管理等6项功能特点,实现了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的自动生成、共生共享、即时监管,实现了社区“三资”可视、可管、可监督,实现了社区自我规范、街道审核监管和区级预警监督的互联互通。目前,该系统已完成了试点运行,正在全区各社区推广运用。

  (二)提升社区发展基金,盘活社区存量资金。我区探索引进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方式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以各股份合作公司和区城投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建银国际(控股)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建设银行作为资金结算和托管人,募集资金用以区城投公司项目投资。基金年收益率为5%,兼具安全性强、流动性高、收益性好的特点,能够有效盘活利用社区存量资金,提高集体收益水平。目前,已有110家股份合作公司开设了基金投资账户,现已募集资金近3亿元,其中南岭股份合作公司投入1亿元参与设立基金。

  (三)构建工作快速推进机制,统筹扶持社区经济发展。为建立贯彻落实试点改革的制度保障,我委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工作快速推进机制》(深龙府办〔2014〕23号),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实施。一是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提出每年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资产总量年均增幅约6%、股东人均集体分配年均增幅约8%、低端出租收入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等。二是构建了社区经济转型利益共享、社区经济管理改革创新、社区经济引导服务、工作落实保障等4个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出19项工作措施,加大对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扶持力度,以实现产业高端化、工业园区化、社区城区化的发展目标。

  (四)设立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引导鼓励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制定出台《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深龙府办〔2014〕9号),引导鼓励社区开展旧工业区升级改造、引进优质产业、发展特色产业、物业管理提升等项目,推动社区经济由单一的租赁型向投资、管理、服务型实体经济转变。全年共扶持社区转型发展项目21个,扶持金额2288万元。

  (五)建立健全内外监管体系,促进公司规范管理。通过加强企务公开和审计监督,推进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和强化监督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完成制订《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的相关调研工作,组织完成10家试点股份合作公司的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民主化管理建设,全面提升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水平,争取3年内实现全覆盖。

  (六)加强社区纪委建设,全面提高监管力度。在全区各社区成立社区纪委,明确社区纪委班子成员职数和兼任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主席的程序,优化了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对社区“三资”的实时、实地、实效监管,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监管保障。

  二、转型发展试点改革方面

  (一)建立招商引资资源项目库,实现社区资源与社会项目有效对接。建立了全区产业空间资源库、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工业改造项目库,全面呈现社区工业园区产业用地、产业用房及入驻企业信息,并建立招商专员进社区制度,巩固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招商引资体系,实现优质项目与产业载体的快速对接,帮助社区引进高端优质产业项目,促进社区产业转型升级。

  (二)研究制定政策文件,促进社区盘活土地资源

  为促进社区科学集约高效利用集体用地,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是制订了《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对社区合作开发、城市更新、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规范,加强对集体用地开发交易的监管力度;二是制订了《龙岗区城市化转地后非农建设用地补划和调整置换暂行办法》(深龙府办〔2011〕82号)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管理等问题,用好用活社区非农建设用地,促进社区盘活土地资源。

  (三)制定社区整体发展规划,推动全面转型发展

  鼓励山厦社区联合专业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产权相关政策,制定社区整体发展规划,实现了经济和产业、土地与空间、资源与环境的“多规合一”,优化整合空间资源,推动社区转型发展,实现城市发展和社区经济转型共赢的局面。此外,李朗、六联、保安等股份合作公司也着手制定了片区整体发展规划。

  (四)优化产业园区改造建设,探索“国企+社区”的工业园区改造新模式。引导红荷股份合作公司联合区产服集团建成总建筑面积约15.43万平方米的大运软件小镇项目,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已有50多家知名软件企业和机构签约入驻,预计2014年产值将超过10亿元。

  (五)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开发建设甘坑客家小镇。支持甘坑股份合作公司利用社区山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在规划改造甘坑老村的基础上,引进社会资本,开发建设甘坑客家小镇。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一期工程已完工,并成为第十届文博会分会场,在文博会期间共接待参观人员5.6万余人,现场成交达1.5亿元。

  (六)夯实社区发展定位,实现产业升级。促进山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区位优势和空间基础,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开发建设了6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已引进了以冷冻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规划发展现代化冷链产业和技术研发中心,每年为社区增加1200万的集体收入。

  (七)发掘社区区位优势,推动产业园自我改造。扶持樟树布股份合作公司对原“三来一补”企业集中的电机厂旧工业区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总投资2000多万元,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进行整体规划,提升物业档次,吸引高科技产业和研发企业进驻,打造小微企业集聚基地,向高新软优产业转型。目前已引进上方网络科技、鹏安视科技、光大银行等60多家企业入驻,租金标准从每平方米10多元上升至40-50元,实现了社区经济转型发展和片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规范监管试点改革方面

  (一)推进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公司发展动力。保安、大光勘等股份合作公司探索推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薪制,按照公司年经济增长情况,实行年终绩效奖金制,并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责任追究制度和任期退休制度,定期向股民公开班子成员收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甘坑、保安、坪西、大光勘等试点公司制定出台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资”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20多项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二是樟树布股份合作公司聘请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员进入监事会作为独立监事,全程参与股份公司经营班子的各项决策,提高监管效率,保障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经营;三是龙岗股份合作公司聘请专业会计机构做顾问,加强社区集体资产的审计监督。

  (三)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加强新任领导班子建设。今年我区完成了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做好班子考察、述职、评议、公示、选举等工作,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了换届后公司班子的培训工作,实现了换届后公司班子的平稳过渡和新任班子成员综合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加强重大事项监管,维护股份合作公司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重大资产处置及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善,切实维护社区集体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股份合作公司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据统计,2014年经我委备案的重大事项共15宗,用地面积531,964平方米,建筑面积2,155,559平方米,总投资1,440,757万元。其中集体用地4宗,城市更新5宗,资产处置6宗。

  (五)加强审计监督,以审计促规范。组织完成全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班子任期审计工作,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组织全区的社区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人员举办了两期“审计业务培训班”,各街道依靠自身审计力量,对辖区内10%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行了审计,加强了我区各街道社区集体经济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审计监督力度。

  四、政企社企分开试点改革方面

  (一)纳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政企社企分开工作已纳入我区社区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并制定出台了社区治理体系“1+7”文件,从建立社区现代治理体系和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的高度,全面部署推进政企社企分开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此项改革工作。

  (二)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指导改革顺利推进。在“1+7”文件的框架下,制定了《龙岗区“村改社”社区“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实施方案》及《社区“政企社企分开”改革经费保障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保障政企社企分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做法,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根据“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确定社会负担分配。社会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事务,由政府承担;股份合作公司生产区和股民生活区内的管理服务事务,由股份合作公司和股民承担;其他区域内的管理服务事务,由相应的物业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二是完成政企社企分开后社区财政投入测算。财政每年对社区增加投入4.4亿元,落实政企社企分开工作经费保障。三是推行薪酬改革,切实提高社区工作站人员工资。从2015年1月起,全区所有社区统一执行新的薪酬标准。薪酬由基础工资、综合补贴、日常绩效考核奖三部分构成,根据职务及别,站长月工资总额可达9600-11800元,一般专职人员月工资总额可达5800-6900元。四是明确社区治安、保洁、城管等各项事务过渡方案,加强社区队伍建设。五是明确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的职数配备和交叉任职要求,强化社区综合党委在社区事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五、股权改革试点改革方面

  (一)协助制定出台股权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协助市改革办制订了《关于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股权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深股办发〔2014〕1号),为全市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探索开展股权试点改革举措。在试点改革公司探索开展股权试点改革工作:一是明确福利配股和增资扩股的界限,将无偿福利配股转变为有偿购股;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有偿配股,将集体股从60%减持到30%,个人股从40%增加到70%,增强股民的主导作用,保障股民合法权益;三是明确将外出、去世股民的股份有偿回购,用于新增人员入股。

  (三)指导完成股权试点改革工作。指导试点改革公司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广泛征集股民意见,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试点改革方案》,已顺利完成了股民登记审查、公司资产评估、修改公司章程、股权认购回收等各项工作。

  我委将继续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促进社区经济转型工作,完善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社区经济转型升级,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以改革促发展,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深圳市龙岗区国资委

2015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