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财政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1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保障支撑作用,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积极落实民生投入,加大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力度,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实现收入平稳增长

  2015年,我区完成全口径工商税收收入493.81亿元、同比增长19.32%(其中国税部门组织征收174.44亿元、占35.33%、减少3.47%,地税部门组织征收319.37亿元、占64.67%、增长37.26%,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税收1.27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33亿元、同比增收45.96亿元、增长29.02%(其中国税分成收入35.86亿元、与上年持平,地税分成收入150.32亿元、增长31.92%,非税收入18.14亿元、增长112.0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12%、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9.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实现财政总收入318.26亿元。同时,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78亿元、增收17.92亿元(其中国土基金收入38.11亿元、增收16.92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81万元。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5年,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亿元、同比增长4.57%,加上上解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的财政总支出达到302.61亿元,当年结余15.65亿元;完成基金预算支出31.7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使用9.04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0万元。一是着力稳定经济增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国土基金切块安排基建资金22.5亿元,累计完成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130.93亿元。二是加大对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领域的扶持力度。年度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5.5亿元,包括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6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2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2亿元等,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和民生实事支出,累计完成九大类重点民生支出99.38亿元、同比增长4.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95%,其中“社区民生大盆菜”等民生微实事累计投入4.58亿元。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整体支出比重较上年回落0.78个百分点,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同比压减50.23%。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落实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深挖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自有账户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进行深入全面清理,收回盘活90.09亿元,统筹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30亿元、出资设立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解决龙岗智慧家园项目和大运软件小镇项目建设资金8.5亿元等重点事项。二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厘清理顺政府和投融资平台的关系,在清理甄别基础上,将截至2014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156.17亿元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争取市财政向我区调度市本级库款116亿元,确定分期逐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扣回或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归还,累计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20.43亿元,使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由年初的156.17亿元下降到35.7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由65%下降到13%,腾出更多财力支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有力增强了财政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科学制定我区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将《龙岗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补充目录)》纳入2015年集中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并将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全部提高至20万元;依法办结政府采购案件12宗,对12家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全区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8.41亿元,实际成交采购金额17.26亿元,公开招标比重为88.68%,节约资金率为6.22%;完成209项非公开招标采购申请审批以及40项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审核。四是加强财政会计监督。修订印发《龙岗区街道培植税源奖励办法》等管理制度,完善《龙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对区电影公司等6家单位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督促整改,依法处罚6家存在政府补助收支核算不规范、费用核算不规范及多计费用等问题的单位。开展全区公务车辆保险统保资格招标采购,完成第四批139辆公车拍卖。提升会计业务窗口办事质效,共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业务45,278宗,组织完成会计职称统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五是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透明。在公开区本级预决算信息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除个别涉密单位外,54家区级预算单位全面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数据,54家区级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决算。

  (四)规范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大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多层次专题学习贯彻新《预算法》等法律政策精神,形成全区上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高度共识。推动建立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促、分管领导条块分工负责的合力推进机制,以预算执行进度为抓手督促各部门加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改进并联审批、破解征地拆迁与土地整备瓶颈等措施,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加速落地,大力解决基建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等问题。二是优化管理流程。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减少预算代编、二次分配和预留项目,着力实现预算早编、细编、编实、编全。按照轻重缓急次序推进项目分类入库管理,建立灵活的调剂机制,科学谋划预算动态调整,以项目为导向安排调度资金,确保急需项目先落地、关键资金先到位,实现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和预算项目社会效益双提升目标。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项目支出执行率”和“追加预算核减率”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细化到月份、落实到部门、执行到个人,同时建立部门自查、财政抽查、审计监督相结合的督查催办机制。实行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部门预算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按月呈报区几套班子领导,并向全区进行内部通报,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快慢一目了然。建立诫勉约谈机制,提请分管财政区领导对支出进度落后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有针对性地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经过努力,全区预算执行情况逐渐改善,前三季度执行进度分别环比提高7.76、16.95个百分点。

  (五)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财政国库收付管理改革。将8个街道财政性资金收支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日终零余额管理,构建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街道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并根据区财政国库现金流量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和财政支出流动性需求基础上,委托市财政部门代为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切实提高区财政国库现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区财政国库支付一体化系统,通过统一财务软件、核算模式、科目代码、规章制度,构建全区统一的核算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财政数据大集中,部门业务大联通”。2015年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8.36万笔、总金额88.99亿元;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定时清理往来款项,依法纠正和拒付不合理开支2000多万元。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实施《龙岗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在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上搭载预算绩效平台,公开招标选定3家预算绩效项目评审服务资格供应商,组织开展8项专项资金近三年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扩大到所有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10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扩大到全区除学校、医院、街道外的133个预算单位,核减140个绩效评审项目3.56亿元、核减率为18.5%。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出资55亿元设立区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搭建区政府引导产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六)规范集体资产监管,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牵头制定《龙岗区2015年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方案》,建立区街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建设;选取社区经济转型21个发展重点项目,以点带面促进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组织编印《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纪实》,引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优化提升“三资”监管服务系统,为全区51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配备自助查询服务终端,共录入各类“三资”监管服务信息24.56万条,实现社区“三资”信息全面公开。二是制定出台《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规范加强社区自主开发、合作开发(改造)集体用地及其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集体用地抵偿债务等交易事项的监管,引导社区集约高效利用集体用地,促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保障股份合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是全方位落实扶持政策措施。构建起社区经济转型利益共享、社区经济管理改革创新、社区经济引导服务、工作落实保障等工作机制,组织申报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清理淘汰低端企业、引进优质企业及物业管理提升等19个转型发展扶持项目,落实扶持资金约1500万元。四是做好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审核完成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备案13项,合计用地面积991,260平方米,建筑面积5,284,220平方米,总投资(含担保)536.24亿元,引导社区合法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社区土地物业保值增值。五是指导做好社区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开展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信访维稳“百日行动”工作,参与协调处理22宗涉及股份合作公司的信访事件(其中3宗上访到市政府),积极化解基层矛盾。

  (七)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运营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区属企业国资监管体制,出台《龙岗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妥善处理国有资产“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实现国企管理模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区投控集团、城投公司通过参股、合资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汇总分析区属国有企业2014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审核批复2015年度经营预算和财务收支预算,审核完成公司设立、股权划转、资产划拨等日常监管事项65宗。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区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审核固定资产报废备案或审批事项428宗、资产调拨备案332宗、拆迁资产拍卖2宗,涉及国有资产总额6.21亿元;完成区法院、检察院清产核资工作,完成1024台公车拍卖,成交金额合计4873万元。三是统筹管理政府物业资产。制定出台《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7个实施细则,保障政府物业的合理使用;出具了26个小区涉及83项社区公配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完成办理94项物业移交协议手续、86项实物移交确认手续、77项物业委托使用管理手续,办理社区公配物业《房地产证》299本,向区发改局申请获得批准16项有偿移交的社区公配物业;清查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整改腾退各街道办公用房2.43万平方米;清查出全区政府周转性住房844套(间)、建筑面积6.54万平方米,收缴经营性政府物业租金897万元。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两个责任”。修订完善机关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范,细化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加强上级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财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等方面做了全面安排,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定期督促检查纪律作风情况,对“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正风肃纪措施,强力防止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营造积极向上、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的制度规则,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减少自由裁量权,全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并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夯实干部队伍廉洁奉公的制度基础;结合我局党政权责清单,对各科室(中心)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逐一排查、重点梳理,并汇集成册,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扎紧管权限权的制度“围栏”。三是强化提升作风效能。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将“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等6项工作列入全区“马上就办”事项,落实推进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回应等各项具体措施;抓好落实“三见面”等工作要求,按时办结答复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5件、市人大建议5件;细化明确33项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考核事项和3项市对区考核事项的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查催办,强力抓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规范加强节假日值班、公车使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等机关内部管理,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回顾2015年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财政收入难以再现大规模增收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要求仍然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新《预算法》和上级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财政监管服务压力日益增大,预算编制执行中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与新的制度政策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预算执行管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区属企业国资监管、政府物业资产管理、集体资产监管任务日趋繁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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