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市区有关部署,抢抓机遇,积极助力“东进”,着力加强收支管理,狠抓预算执行监督与分析,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强化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着力加强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7年,预计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17亿元,同比减收11.97亿元,增长-4.98%(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区分成收入93.5亿元、增收31.1亿元,地税部门完成税收区分成收入124亿元、减收35.4亿元,合计税收区分成收入217.5亿元;完成非税收入10.67亿元、减收7.68亿元、增长-41.85%以下均为预计数),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5.32%;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91亿元,同比减收13.64亿元(其中国土基金收入52.8亿元、减收2.83亿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36万元。

   2017年,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亿元,同比增支4.8亿元、增长1.43%;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7亿元,同比增支1.88亿元、增长10.68%;拨付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222.88亿元,同比增支70.85亿元、增长46.6%;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12061.23万元,其中:会议费587.36万元、因公出国费341.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35.34万元、公务接待费797.2万元。

  (二)狠抓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各部门申报财政支出预算执行量化目标,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它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对财政拨款规模较大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作重点分析并报呈区领导阅知。二是以各部门制定的月度支出目标为基础,逐月向部门下达月度支出任务,并同步考核支出执行率和支出任务完成率,强化任务目标约束性,加强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的计划性。三是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新模式,9月正式运行龙岗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加大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资金监控力度,及时核实纠正违规事项,提高我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统筹工作,梳理出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56.24亿元安排用于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区投控集团注册资本金、区产服集团注册资本金、增加安排住房公积金改革经费等项目,并按时序进度实现预算支出。五是配合区发改局优化投资计划管理,合理确定投资盘子,明确规定从2017年起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当年下达当年有效,不再跨年滚动执行,将计划执行的有效期从以往的3年压缩为1年,年底未支付完的基建资金一律收回国库,由区财政局纳入第二年政府预算统筹安排,切实避免基建资金沉淀闲置。六是加大政府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力度,采取建设单位内部投资计划资金统筹平衡的做法,将暂时无需支付的项目资金调整到急需支付的项目名下,打破单位内部信息壁垒,在投资计划总盘子不变的前提下,满足基建项目新增资金需求,以加快形成有效支出,进一步提升基建资金支出比率。

  (三)有序推进管理创新,力促财政管理提质提效

  一是创新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牵头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我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作。二是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优环境工作,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生产要素成本和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为辖区企业减负约74,980万元。三是规范财政绩效管理,调整优化绩效管理规程,推动绩效管理系统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应用,扩大评审范围,要求所有预算单位1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大力提升财政支出效益。2017年,共评审35个项目,核减资金1.12万元、核减率达到35.05%四是制定出台《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厘清整合业务流程、创新创新产权登记方式、强化部门联动监管等手段,优化我区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将基建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区11个街道全面推开个人公务卡改革。截至目前,共办理国库集中支付134.27万笔,国库集中支付金额252.69亿元,同比支付笔数与金额均比去年翻一倍。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加速消化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剂38亿元用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主要包括公办学校教师20162017学年政策性增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补缴等政策性增支,尽力避免资金沉淀。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取消、停征、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2017年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共上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11亿元,从财政专户上缴金库95,000万元。三是牵头做好《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173号)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及时下达扶持资金预算安排和扶持资金指标,服务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2017年,下达扶持资金指标70,060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组织实施我区2017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对我区政府采购通用类货物商场供货制度作出调整,深化商场供货改革2017年,全区通过集中采购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4.31亿元,依法办结供应商投诉事项9宗、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11宗,对15家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五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街道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印发《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街道资金支付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加快基建项目支出进度,提升基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效率。

  (五)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提升国资使用效率

  一是优化调整区属国有企业战略发展定位,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按照“服务全区大局、突出核心主业、差异化定位、创新协同发展”的原则,研究制订《龙岗区属直管企业战略发展定位》,明确各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全面增强国有企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龙岗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中冶天健合作、六联德国小镇、坪西土地整备、盈富泰克基金合作、龙岗手电等项目为抓手,激发国有经济和产业发展新活力。三是健全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组织完成区投控集团、区城投集团、区产服集团及龙岗金控公司的公司章程修订,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公司章程,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厘清股东和直管企业董事会之间权力边界,规范直管企业监事会建设。四是加强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区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作风建设和领导自身修养,梳理明确各类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和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合理选择风险应对策略。五是落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做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经济运行分析、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审计工作,规范操作国资监管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全面总结区属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全面再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流程,修订《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晰权责划分,巩固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以“放管服”为导向调整审批权,突显主体责任落实,为保障各单位运转履职夯实了长效管理基础。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要求各主管部门、各资产单位开展全面盘点,摸清“家底”,完整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圆满完成558家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资产报表编报上报工作。三是抓好落实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资产核实认定和龙岗区“四所一站一中心”清产核资等工作,协调推进我区与大鹏新区资产移交事项,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重新核实全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指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7年,办理资产调拨、报废等处置事项546宗、涉及账面原值合计3.35亿元,组织完成报废资产公开拍卖2次。四是加强政府物业资产的统筹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及场地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政府物业隐患排查及物业修缮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政府物业安全保值。2017年,共出具 20个小区涉及 63项社区公配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完成79 项物业的移交协议手续、85项物业实物移交确认手续、65项物业委托使用管理手续,开展管辖40栋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收缴经营性政府物业租金920万元。

  (七)规范集体资产监管,推动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工作,牵头制定《龙岗区2017年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改革方案》,从提升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规范集体产权公开交易行为、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等方面开展优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区街联动、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优化“三资”监管系统功能模块,大力推行企务公开,保障集体资金安全。2017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已累计录入各项数据575,794条,其中“三资”项目信息484,059条(包含资金信息446,137条、资产卡片32,969条、资源信息4953条)、公示公告及会议决议5495条、工作动态2276条、管理制度公开734条、合同信息5396条。三是规范集体产权交易,将全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大型物业租赁、土地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城市更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大宗商品及服务采购等8大类项目实行公开交易,实现社区“三资”交易项目的价值发现和保值增值2017,共完成13宗社区股权和物业出租项目公开挂牌交易,涉及出租面积94,585.41平方米。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研究起草《龙岗区社区集体资产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128个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会”领导班子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以审计促规范。五是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和过程监督,制定《龙岗区2017年股份合作公司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及流程措施,指导全区128家股份合作公司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八)大力抓好机关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狠抓财政(国资)监管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通过单位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规党纪在线测试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廉洁意识。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换届选举;抓好正风肃纪,巩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成果,加强日常教育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各科室、中心做好自查分析和整改自纠工作,利用好办事窗口安装的服务评价器,增强干部职工主动服务意识,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四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标准修订权责清单,做好省、市权责清单系统数据对接和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建设工作,精简压缩办事流程,推动权力运行高效透明。五是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采取自选培训、“走出去”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提升自学能力,有计划地培养锻炼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全年共选拔任用2名科级干部、公开招聘9名职员,进一步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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