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2日 来源:龙岗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8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积极谋划,持续加强财政和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进一步深化财政(国资)改革创新,大力推动全区经济有质量稳定增长和各项民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短中期财政规划,切实发挥财政支撑作用

  一是科学研判2019年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影响,围绕全市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加快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早编细编实编年度预算,强化项目可执行,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严肃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年度预算科学编制、执行到位,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二是深化落实我区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深入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制定的中期发展规划,及时跟进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可持续地测算我区未来三年财政资金需求,确保财政中长期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财政对我区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

  (二)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强化政府财力的统筹使用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和诫勉约谈工作,督促预算安排资金尽快形成实务工作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推进、完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指标绩效评估机制,强化预算资金支出主体执行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力促我区财政资金使用集约化,逐步实现执行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财税收入抗风险能力和重点领域支出管理,督促各部门和街道办又快又好落实与GDP核算有关的八项支出、九大类民生领域支出,会同区发改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基建项目支出进度,自觉服务于将龙岗建设为深圳东部中心的目标要求。

  (三)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强化内控管理,突显主体责任落实,重视内部审计控制,加强风险预测,积极探索内部控制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直面政府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继续选取重大民生支出项目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全面梳理我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履约验收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对限额以下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管,研究出台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规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依法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构建全链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四是继续做好公车改革后续管理,积极完善我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规范公车购置处置、租赁等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全区事业单位车改工作。五是督促做好《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组织落实,推进政府物业资产精细化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及场地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周转房信息系统,对管辖的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资料收集,推动实现政府物业网上可视。

  (四)健全国资监管机制,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区属国有企业监管配套制度,筹备召开全区国企改革大会。二是制定“一企一策”的国企薪酬考核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明确的国有企业人事薪酬及经营考核改革工作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组织财务总监研究制定适用各个企业实际情况的薪酬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灵活适用的人事薪酬及考核机制。三是认真做好2018年龙岗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履行好区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职责,对区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管业务、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工作进行审核备案,确保区属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崇廉尚廉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巩固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成果,加大对选拔任用、财政资金管理、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力度,突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的精准防控,建立完善与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机制。三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自学、集中研讨、深入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对理论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把握形势、政策的能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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