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堂课小财同学与大家一起来了解了《龙岗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深龙财〔2020〕164号,以下简称本办法)关于确认产权登记单位遵循的原则、公共基础设施的含义、确认固定资产时应考虑的几种特殊情况等内容,本堂课小财继续解答本规定的其他三个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对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如何确定其建造成本?
答: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问题二:立面提升类项目、装饰装修类项目如何界定是属于资产还是费用?
答:纯装修类项目比如天花吊顶、墙面刷新属于装饰装修费用,立面提升类项目也属于装饰装修费用,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如有购置家具器具等设备则需要单独作为资产金额列出,作为固定资产-设备类处理。
问题三:公共基础设施应该填在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哪一栏?
答:因财政部发布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没有公共基础设施一栏,故填在表4、5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那一栏,后续由财政局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界定并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