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岗留创园展厅设计制作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为龙岗留创园一楼展厅提供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主要包括背景墙、服务台及立柱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工期不超过4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六、遴选上限价:含税价10万元(最高限价)
七、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在8-10万元的价格区间内自行报价;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二)响应单位报价包括因开展龙岗留创园一楼展厅设计制作服务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物料、人工等费用。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涵盖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等相关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打印企业经营范围;
2.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3.成立时间3年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2年承接过园区展厅设计服务3项(含)以上,提供以往服务合同。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出具货款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的合同价款,如存在货物数量不足、质量、品牌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余款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评价表见附件2)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公告时间从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0日止。响应单位应于8月10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白灰围一路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3楼中区318室(联系人:肖思可,0755-2890650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单、承诺函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一览表详见附件3)。
(三)采购公告截止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不足2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可直接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官网)进行公示。
十二、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评分细则
2.履约评价表
3.响应文件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