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保障房宣传广告相关物料批量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9日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保障房宣传广告相关物料批量采购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2021年保障房集中选房及合同续约实际需求,按采购要求开展设计、制作、安装广告宣传物料等相关工作,包括宣传折页、房源信息表、横幅等广告宣传物料。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方式

  密封竞价方式,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5.85万元,最终按照总价最低的原则选取成交供应商,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合同结算总价不超过上限控制价。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合同属于固定单价合同,货物数量为暂估数。响应单位需根据《2021年保障房广告宣传物料报价清单》逐项进行报价,但总价不得超过上限金额控制价,即5.85万元。最终按照总价最低的原则选取成交供应商,后续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合同结算总价不超过上限控制价(合同中将明确具体金额)。

  (二)响应单位报价包含供应货物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设计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三)响应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报价清单模板中的货物型号、规格尺寸。如擅自更改的,其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同意,可按照成交单价,对所供应货物型号、规格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报价清单模板中所列货物档次。

  七、定标方法

  定标方法为最低价评审方法。

  八、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开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九、费用支付

  合同期限内,每批次货物签收(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采购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结算,最终费用按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实际批次送货物料、数量结算。

  十、履约评价

  合同期限内,每批次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司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工作,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90-100分为优秀;89-75分为良好;74-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履约评价有一次不合格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批次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且我司后续将不再委托服务商负责此类工作;其余评价结果我司不扣减当批次服务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止(5个工作日),响应承包商应于公告之日起前往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三楼(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工,联系方式:0755-89986972)领取本项目采购资料(2021年辅助性业务服务劳务外包批量采购合同模板),并于7月28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同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报价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1。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若只有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可改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若只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可改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四)若最低报价并列家数大于等于两家的,进行抽签。

  十二、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3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