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项目名称: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03-18-01-01、03-18-01-03、03-18-04等3宗工业用地项目防雷检测
二、项目概况: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03-18-01-01、03-18-01-03、03-18-04三宗地,占地面积约3.76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1万平方米。
三、主要工作内容: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对宝龙3块地项目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出具装置检测报告,且需符合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四、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0.5元/平方米的限价下自行报价(报价含税),成交单位所报单价乘以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作为合同暂定价。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属于广东省深圳市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的资质单位(在深圳市气象局公布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名录中);
(二)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审(直接票决法)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服务期限至宝龙3块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完成为止。
八、结算原则: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合同价按照宝龙3块地项目各地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列建筑面积之和作为计费基数,成交承包商的响应报价为计费单价进行结算。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一)乙方向甲方提交宝龙3块地项目防雷检测方案,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20%;
(二)在所有防雷检测工作完成且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三)宝龙3块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剩余款项待本合同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14日—4月20日止,响应承包商应于公告之日起前往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王阳,0755-28962950)领取本项目图纸资料(一次公告时已领取资料,本次不需要再次领取)。并于4月20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3室(联系人同上),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给报价人。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一、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因原成交单位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现重新开展本项目遴选委托工作。
2.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3.未领取本项目采购资料的响应单位,采购人不接受其投递文件。
4.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5.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