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下午,根据本项目遴选程序,经我司组织评审小组、监督小组对响应文件拆封和比选,确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候选单位,响应报价为15.70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元整)。
现对以上采购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7日(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或过程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司资金财务部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0755-89890116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