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拟在深圳市内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根据不同职位要求选调深圳市内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具体范围及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124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报考者现任职务需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各职位要求详见选调职位表);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属我市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方式

  可邮寄纸质报名材料至选调单位或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gqcsgxb@longgang.gov.cn。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7124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或电子照);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选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以收到电子邮件后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

  4.邮寄地址: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11108室,邮编:518172,联系人:张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2892814228948268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请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选调单位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工作。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7124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doc

  2.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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