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更新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10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办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六大部分。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主动公开方式公开,欢迎监督指正。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综合科联系(电话:0755-28948121;传真:0755-28948122)。

  一、概述

  2013年我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综合科牵头负责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我办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城市更新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办按照上级政府要求,以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区政府在线网站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此外,指定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公文交换系统工作,确保做到有信息及时公开,有文件及时签收。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2013年,我办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公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今年,我办通过邀请专家讲解、培训等形式,分批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3年,我办在龙岗政府在线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工作动态”26条、人事资金类信息3条、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办2013年重点公开了年度工作目标、工作白皮书、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召开情况等工作动态以及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3年我办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站、报纸、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公开。

  一是互联网。以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门户网站为主体,以区政府在线网站为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效能。公开栏目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涉及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专题工作动态、城改信息等情况;年度计划与总结等情况。城市更新工作网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推进城市更新各类信息公开、提供网上政务服务、加强政民互动、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外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二是建立了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公开栏。在我办机关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了宣传栏,对我办主要工作、办事流程进行公开。三是报纸。通过深圳侨报、深圳特区报等报刊报道涉及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动态、专题工作和公示公告等内容,公布执行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中出现的新情况、存在问题、工作经验以及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重大举措。四是现场公告。除在本办网站和报纸进行项目公示公告外,我办还在项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项目告示公告,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办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了网站建设,开通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招标公告、城改信息、信访留言、公众信箱、监督投诉等栏目,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3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3年,我办认真贯彻《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多等问题。

  (二)2014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区的要求,总结经验,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并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努力实现多层面全方位的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争取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龙岗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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