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小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变更补偿方式及更正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7-06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平湖街道新南小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下称“该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大街、天河路交会处东北侧。我局于2021年3月确认深圳市合正新南投资有限公司为更新单元一期、二期实施主体。

  由于申请人与被搬迁人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监管协议附表编号255,合同编号JT-001)及被搬迁人刘春兰(监管协议附表编号51,合同编号CE-018)就其协议回迁类型及面积作出了调整,已签订补充协议。
  由于疏忽导致监管协议附表编号第185项的权利人陈瑞华错写成陈瑞兰,合同编号CE-137,特申请勘误。
  因监管协议附表编号第80项(合同编号CE-091)及第242项(合同编号CE-201)漏写搬迁补偿协议载明的全体业主各自明确的回迁份额,申请予以补充完善。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现就该5个权利人变更补偿方式及更正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大厅;

  (二)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三)该更新项目现场;

  (四)《深圳侨报》《深圳商报》;

  (五)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

  (六)网站: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6日起到2022年7月12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75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提交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签订平湖街道新南小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实施阶段监管补充协议一。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小学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变更补偿方式及更正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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