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地字第4403072022001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0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01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雅园路交叉口东北侧,目前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7202200169号)。现深圳市华兴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1.将新建规定建筑面积中商业(含母婴室70m2):31023m2变更为办公(含母婴室70m2):31023m2;

  2.将建筑退红线要求中临城市主干道五和大道一级、二级≥13米,其他一级、二级≥12米变更为临城市主干道五和大道一级≥6米,二级(住宅)≥12米,二级(非住宅)≥9米,临城市次干道雅园路一级≥6米,二级≥12米,其他各侧一级、二级≥12米。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3.项目现场

  地址: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与雅园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5月8日起至2022年5月17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邮编:518100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755-28948059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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