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06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已经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2022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布吉

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大芬股份合作公司、布吉街道办

100284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52248平方米的公共利益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2

平湖

白坭坑塘边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白坭坑股份合作公司

47790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792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该更新单元需在落实完成部分主干道平安大道捆绑的拆除责任后方可进行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工作。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止。

3

园山

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96656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7712平方米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383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落实无污染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总产业用房建筑面积30%,且不低于现状厂房面积,同时落实工业区块线相关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4

园山

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54005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710平方米的绿地,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555平方米的林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180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5

园山

保安社区大福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49745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4班的小学一所,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080平方米的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703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不含清退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8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6

园山

保安社区马五村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光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794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落实用地不少于2895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650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马五罗氏老围的保护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止。

7

横岗

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汉京集团有限公司

52124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功能(更新后的普通工业厂房面积不低于现状面积)。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511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及发展备用地(其中规划主导功能为普通工业的发展备用地用地面积不低于10614 平方米)。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工业区块线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8

平湖

富民二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6019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20644平方米的绿地,共落实不小于24789.5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3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3个月,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工业区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塘边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一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6.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7.龙岗区平横岗街道新兴塑胶厂和丰林吸塑厂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8.龙岗区平湖街道富民二区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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