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龙岗

南联社区黄龙塘片区

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50785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 100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4361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979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2

龙岗

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

深圳市新生股份合作公司

139659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204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3498平方米文物保护用地、不少于9090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6106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

南湾

李朗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

深圳市布澜置业有限公司

6783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公共住房)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13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8266 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1419 平方米水域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7637 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4

宝龙

义乌小商品城

康美思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53861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885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5

龙城

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

惠州市惠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982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65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309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6

平湖

新木路片区

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79650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4405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787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1.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黄龙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街道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南湾街道李朗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宝龙街道义乌小商品城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城街道郭尾和松元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6.平湖街道新木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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