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3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81230 

    附件:《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九批计划》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坪地 

  中心社区新兴片区 

  深圳市特发坪兴地产有限公司 

  6205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1717.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2 

  坪地 

  粤斯特工业区 

  深圳市粤斯特实业有限公司 

  16681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普通工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44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3 

  园山 

  西坑片区GX01 

  深圳市大潮汕建设有限公司 

  364404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M1+M0)、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4670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4 

  横岗 

  塘坑路北片区 

  深圳市信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236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1632.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5 

  宝龙 

  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 

  深圳市龙岗赤石岗股份合作公司 

  8893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用地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509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 

  1.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坪地街道粤斯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园山街道西坑片区GX01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横岗街道塘坑路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宝龙街道龙新社区赤石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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