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陂头背及建新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24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龙城街道陂头背及建新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属2006年结转入2010年城市更新单元制定计划项目,专项规划于2010年10月27日获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审批通过,并核发《关于龙城街道陂头背及建新村旧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批复》。现由龙城街道办事处申请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等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开展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地区,龙翔大道与如意路交汇处西侧。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专项规划经营性指标,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更新单元的用地划分、支路网系统、分期实施方案及分地块指标等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事项

  (一)关于用地整理:因规划统筹需要,结合拆除范围周边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划定更新单元范围线面积222280.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55480平方米修改为131539.5平方米,拆除范围内增加公共利益用地面积23940.5平方米。

  (二)关于道路交通:在落实已批专项规划路网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道路系统,结合项目西侧国有已出让地块宗地线优化规划五路道路线型,结合现状道路优化规划一路线位,同时在已批专项规划B-01地块内增加一横一纵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米,同时根据交通组织方案优化各地块人行、车行出入口数量及位置。

  (三)关于地块划分:根据规划路网相应调整各分地块面积,新增三处发展备用地分别为:A-03地块用地面积3537.0平方米,B-09地块用地面积6596.8平方米,C-04地块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其中,A-03与B-09地块下阶段可合宗建设。发展备用地具体功能待下一阶段按程序研究确定,建议优先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同时在保证已批专项规划绿地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优化绿地划分及公共停车场位置。

  (四)关于分期实施方案:在尊重历史、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将原一二期合并为一期,并将一期划分为一期西片区和一期东片区,原三四期合并为二期。

  基于以上分期原则,一期西片区规划指标在保证已批专项规划经营性指标不增加的前提下增加6班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期东片区、二期按照相同拆建比分配规划容积,同时为满足二期现状住宅回迁需求,在二期规划容积中增加商务公寓30762平方米,增强二期可实施性。相比已批专项规划,一期西片区规划容积增加2680平方米,其中住宅减少2299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增加229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增加2680平方米;一期东片区规划容积增加42178平方米,其中住宅增加2299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增加68201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增加2440平方米,商务公寓减少30762平方米;二期规划容积减少44858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减少705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减少5120平方米,商务公寓增加30762平方米。

  (五)关于分地块指标: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将已批专项规划中商业性办公、商业、服务业、旅馆业(酒店)四类指标修改合并表达为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同时各分地块指标进行如下修改:

  A-03地块编号修改为A-01,规划容积由48154平方米修改为50834平方米,其中住宅由46554平方米修改为44255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由530平方米修改为2829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1070平方米修改为3750平方米。

  A-04地块编号修改为B-01,规划容积由68829平方米修改为79388平方米。其中,住宅由65779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548平方米)修改为6807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548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由0平方米修改为53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3050平方米修改为6010平方米。

  B-01地块拆分为B-02、B-03地块(指标合并表达),规划容积由264493平方米修改为296112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由35200平方米修改为98101平方米。商务公寓由2288713平方米修改为197951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580平方米修改为60平方米。

  C-01地块规划容积由149035平方米修改为13217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由110897平方米修改为85390平方米。商务公寓由38018平方米修改为467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120平方米修改为0平方米。

  D-02地块编号修改为C-02,规划容积由101413平方米修改为7342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由60463平方米修改为15470平方米。商务公寓由35950平方米修改为5795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由5000平方米修改为0平方米。

  此外,各地块停车位、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均修改为按《深标》予以核定,并按《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透水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

  (六)关于配套设施:在公共配套设施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修改部分配套设施的位置和内容,并优先安排于一期西片区和一期东片区,将已批专项规划中部分不符合《深标》名称的配套设施按《深标》予以修改。将已批专项规划会所5000平方米及游泳池200平方米(占地2000平方米)取消,对应指标用于新增或扩大其他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具体情况为:新增9班幼儿园一处240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将社区居委会修改为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100平方米增加至300平方米;居住小区级文化室修改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由550平方米增加至157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400平方米增加至1000平方米;新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修改为再生资源回收站,建筑面积由30平方米增加至6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修改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由200平方米增加至4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由1000平方米增加至3000平方米(含游泳池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将已批专项规划中3处垃圾收集站(每处50平方米)合并为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将2处环卫工人作息站(每处10平方米)合并为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

  (七)关于其他城市设计控制要点:

  建筑限高控制:结合城市设计分析,将A-01地块建筑限高由50米修改为150米,B-01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150米,B-03地块建筑限高由150米调整为180米,C-01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150米,C-02地块建筑限高由55米调整为150米。

  建筑退线控制:将各地块建筑退线统一修改为按《深标》控制。其中,沿沙园路、如意路、龙翔大道沿线一级、二级退线仍保持12米,与已批专项规划一致。

  地下空间控制方面,按照《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地下空间控制图”,地下室退线按《深标》控制,允许B-01与B-02地块、B-02与B-03地块、C-01与、C-02地块的地下室之间设置穿越市政道路的地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应满足市政道路及地下市政管线敷设的要求。

  公共空间与慢行系统控制:优化项目慢性系统,在B-01与B-02、B-02与B-03、B-02与C-01、C-01与C-02、C02与龙城公园地块间增设公共架空连廊,并在A-02、B-01、A-03地块间预留为学校开设专用公共架空连廊的接口;同时,在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减少的基础上,优化各地块公共开放空间位置及面积。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陂头背、建新村

  3.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龙城街道沙园路6号

  (二)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30日止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755-28948059传真:0755-28948122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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