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深龙更新整备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7月11日到期。为规范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现就对《管理办法》予以修订事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止
二、公告期间,市民和各单位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局(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755-89623122)
三、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21楼 邮编:518172 电子邮箱:lgqcsgxj@l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2.《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