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2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于2012年8月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通过。本次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的中部,东倚广深铁路、南靠布龙路,北侧毗邻中海怡翠山庄及三联郊野公园,距水官高速与布龙公路的立交口仅1.5公里。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对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分期实施方案、道路交通、用地划分、用地性质、分地块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城市设计要求和蓝线调整等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关于衔接现行政策

  因该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时间较早,原已批更新单元规划中存在诸多前后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利于下阶段工作,本次更新单元规划修改除确需按前版政策规范保留的部分内容外,其余全部按照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等政策标准统一修改,将原已批规划中绿地率修改为绿化覆盖率,增加透水率;将透水率、停车位、绿化覆盖率及建筑覆盖率等指标修改为依据《深标》予以核定,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不纳入公共配套设施。

  四、修改内容

  (一)关于规划范围调整等

  更新单元范围、拆除范围调整:更新单元范围由290322.7㎡调整为290006.5㎡;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80388.6㎡调整为279932.8㎡。

  用地调整: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70314.6㎡减少为166480.7㎡;综合整治用地面积(含河道和绿地范围)由8563.2㎡减少为7226.6㎡;公共利益用地面积由112596.1㎡增加为116299.2㎡,其中,公园绿地面积由8799.9㎡增加为9917.9㎡,道路用地面积由59851.6㎡增加为62562.4㎡,未明确用地性质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由879.5㎡减少为753.8㎡。

  (二)关于分期实施的修改

  在保障公共利益优先及项目可实施性的前提下,结合用地权属情况,项目实施难度及路网调整方案,优化已批更新单元分期实施方案,其中,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99943.4平方米调整为159166.4平方米,三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48545.3平方米调整为34680.3平方米,四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67985.1平方米调整为22158.5平方米。

  (三)关于道路交通的修改

  1.衔接现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塘径支路红线宽度由15米拓宽至17米;将工业路南段(下穿)修改为地面市政支路,红线宽度由13米拓宽至16米。

  2.取消原已批规划A-05、A-07、A-08地块范围内、A-07与A-08地块间的公共车行通道(地下)。

  (四)关于地块划分的修改

  1.将联中路、三联南路交会处西侧的未明确用地性质的用地,确定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新增编号A-21,用地面积由502.2减少为470.6㎡;将联中路、松元头路交会处北侧的未明确用地性质的用地,确定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新增编号A-20,用地面积由377.3减少为283.2㎡。

  2.将已批规划A-05地块拆分为A-05-01、A-05-02地块,A-05-01地块、A-05-02地块对应原已批规划A-05地块,用地面积由56542.3㎡调整为53866.6㎡。

  3.将原已批规划A-02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商业性办公用地( C1+C2 )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于21班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由6064.8㎡调整为6017.5㎡;将A-08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A-08地块用地面积由27777.6㎡调整为27186.6㎡。

  4.优化A-07地块范围,用地面积由36862.0㎡调整为36342.1㎡ 。

  5.优化A-11综合整治地块范围,用地面积由7412.0㎡调整为7226.6㎡。

  6.优化A-10地块范围,用地面积由2352.2㎡调整为2355.5㎡。

  7.优化A-12地块范围,用地面积由535.9㎡调整为766.4㎡,结合拆除范围将A-12地块拆分为A-12-01、A-12-02地块,其中A-12-01地块面积325.4㎡、A-12-02地块面积441.0㎡;结合拆除范围将A-13地块拆分为A-13-01、A-13-02地块,其中A-13-01地块面积30.4㎡、A-13-02地块面积270.2㎡, A-12-02、 A-13-02地块由实施主体完成拆除责任。

  8.优化A-14、A-16和A-18地块范围,A-14地块用地面积由541.5㎡调整为678.3㎡,A-16地块用地面积由1490.8㎡调整为1832.0㎡,A-18地块用地面积由1635.8㎡调整为2042.0㎡。

  (五)关于分地块指标的修改

  1.A-02地块规划容积由37440㎡减少为590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由5440㎡减少为0㎡,办公建筑面积由32000㎡减少为0㎡,公共配套设施由0㎡增加至5900㎡,容积率由6.2调整为1.0。

  2.A-07地块规划容积由206500㎡增加为21107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199500㎡减少为193240㎡,商业建筑面积由7000㎡减少为6640㎡,公共配套设施由0㎡增加为11192㎡,容积率由5.6调整为5.8。

  3.A-08地块规划容积由158660㎡增加为21694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109150㎡调增加为138940㎡,商业建筑面积由10000㎡减少为7280㎡,办公建筑面积由0㎡增加为32000㎡,商务公寓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由5950㎡减少为5160㎡,容积率由5.7调整为8.0。

  4.A-05-01地块、A-05-02地块(指标合并表达)对应原已批规划A-05地块,规划容积由311000㎡调整为29779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297550㎡调整为274020㎡,商业由7000㎡调整为15520㎡,公共配套设施由6450㎡增加为8252㎡,A-05-01容积率由5.5调整为5.7,A-05-02容积率由5.5调整为5.3。

  (六)关于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1.将原已批规划A-08地块12班幼儿园3500㎡(占地3600㎡)移至A-02地块,并将规模扩大至21班5900㎡(占地6017㎡);将原已批规划A-05地块15班幼儿园4500㎡(占地4500㎡)调整至A-05-01地块,规模扩大至18班5200㎡(占地5400㎡),幼儿园班数共增加12班。

  2.将原已批规划A-08地块占地3000㎡的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修改为附建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合计为10700㎡;公交首末站布局于A-07、A-08地块,其中A-07地块建筑面积7200㎡,A-08地块建筑面积3500㎡。

  3.在原已批规划A-07地块新增1处15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A-08地块新增1处60㎡综合接入机房,A-05-01地块新增1处60㎡综合接入机房。在A-07、A-05-02地块各新增1处892㎡的托育服务机构,2处共计1784㎡托育服务机构,在地块A-07地块新增1100㎡公共充电站。

  4.将原已批规划A-05地块1处100㎡和A-08地块1处100㎡的社区居委会移至A-07地块,规模扩大至500㎡,合并设置1处社区管理用房;将A-08地块1处200㎡和A-05地块1处200㎡的社区服务站,移至A-05-01地块,整合为1处400㎡便民服务站;将A-08地块1处50㎡和A-05地块1处50㎡社区警务室,移至A-05-01地块,合并为1处100㎡社区警务室。

  5.在地块A-05-01地块新增30㎡母婴室,在A-05-02地块新增10㎡母婴室,在A-07地块新增20㎡母婴室,在A-08地块新增90㎡母婴室,共计新增150㎡母婴室。

  6.在原已批规划A-04医疗卫生用地新增3600㎡公卫中心;在A-10公共绿地新增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和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与垃圾转运站合建。

  7.取消A-08地块5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8.新增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3000㎡,其中A-05-01地块占地面积600㎡,A-05-02地块占地面积600㎡,A-07地块占地面积1200㎡,A-08地块占地面积600㎡。

  (七)关于城市设计要求的修改

  修改地块车行出入口:

  1.A-07地块在塘径支路增加一处公交首末站出入口,在塘径西路新增一处车行出入口;A-08地块在塘径西路新增一处车行出入口;A-05-01地块在联中路新增一处车行出入口;

  2.结合将工业路南段(下穿)修改为地面市政支路,取消原已批规划A-05地块工业路南段(下穿)与联中路交会处、工业路南段(下穿)与铁西路交会处共两处车行出入口,在A-05-01地块工业路南段新增1处车行出入口,在A-05-02地块工业路南段新增1处车行出入口。

  优化公共开放空间:在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变的前提下,优化A-02地块、A-05-01地块、A-07地块公共开放空间布局与面积。

  地下空间开发:允许A-07与A-08地块之间地下二层及以下空间之间的市政道路地下空间整体开发,应满足市政道路和地下市政管线建设及管理要求;允许A-06与A-07之间、A-05-01与A-05-02地块之间地下二层及以下空间之间设置穿越市政道路的地下非公共车行通道,位置、宽度和数量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确定,且应满足市政道路和地下市政管线建设及管理的相关要求。

  (八)关于蓝线调整

  1.取消塘径水旧河段蓝线(主要为横穿原已批规划A-06地块(更新单元一期已建成)、A-07地块、A-08地块、A-05地块部分)。

  2.补充三联水延联东路(联中路至铁西路段)箱涵蓝线划定。

  五、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龙岗区吉华街道联布北路以西,龙博路两侧

  (二)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六、公示时间

  为期35个自然日,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

  七、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28948836 

  九、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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