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二期变更搬迁补偿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二期位于坂李大道和居里夫人大道交会处。我局于2015年5月确认深圳天安云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更新单元二期的实施主体。近期,该更新单元二期10户原权利人就变更搬迁补偿相关内容与实施主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实施主体申请变更相关搬迁补偿事项。现就变更搬迁补偿事项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公示栏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4栋

  (四)《深圳商报》《深圳侨报》

  (五)网站: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30日起到2024年2月5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4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提交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调整搬迁补偿等事项。

  附件: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更新单元二期变更搬迁补偿事项公示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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