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已审批通过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城市更新单元四期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调整的申请,并核发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城市更新单元四期建设用地调整的批复》(深龙府复〔2023〕50号),现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19〕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街道杨梅岗、格水村城市更新单元四期建设用地调整的批复
2.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开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