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已审批通过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非公共架空连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用地的申请,并核发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非公共架空连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用地的批复》(深龙府复〔2023〕44号),现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19〕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开。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平湖街道平湖村河包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道路非公共架空连廊、地下空间整体开发用地的批复
2.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开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