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28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13次业务会议纪要、第14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布吉街道满日鑫工业园、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黄龙塘片区等2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布吉 | 满日鑫工业园(计划延期) | 深圳市珠光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 22527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65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196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止。 |
2 | 龙岗 | 南联社区黄龙塘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龙岗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 50785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100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4361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9790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布吉街道满日鑫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黄龙塘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