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0年9月2日、2020年12月28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第10次业务会议纪要、第12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平湖街道新木路片区、宝龙街道义乌小商品城等4个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
关于2020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第六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良安田中心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良安田股份合作公司 | 99290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小于1630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807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不少于203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地、不少于2442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34751.5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 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2 | 龙岗 | 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新生股份合作公司 | 139659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204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13498平方米文物保护用地、不少于9090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6106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平湖 | 新木路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 79650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一处不少于12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4405平方米公共绿地等公共利益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7877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4 | 宝龙 | 义乌小商品城(计划延期) | 康美思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 5386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8851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宝龙街道义乌小商品城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